(圖/shutterstock)
幼兒教育,影響人格發展
小孩子的幼兒教育很重要,
有時你覺得他不會記得、也聽不懂,
卻不知道,有些事已經潛移默化地
影響了孩子的整個人格發展,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
這七件事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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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哭,不能簡單滿足要求或粗暴的制止
喜、怒、哀、樂、恐懼等
都是老天賦于人類的正常的情緒表現。
孩子的哭泣需要我們耐心去感受,
而不是一味地對孩子說 “不要哭,不要哭”,
這是非常大的錯誤。
哭是他內心矛盾和衝突的釋放,不是壞事,
成人只要輕輕地擁抱他,撫摸著他的后背。
幾個月的嬰兒一旦啼哭
我們常常口中應叨著“來啦來啦”
就十萬火急地沖過去,這樣不好,
孩子會養成控制大人的心理。
應該用輕鬆而平緩的語調說:
“餓了是嗎?媽媽來了”;
一旦孩子掙扎哭鬧拒絕某件事
就用妥協的聲音“哦哦哦,不要不要就不要”,
其實應該用平緩的口氣說:
“好,現在不要,我們等會兒再......(做某件事)”。
不要讓孩子覺得他可以用哭鬧控制大人,可以隨心所欲。
許多時候教育方法的實施要善于觀察總結,
而不是一以概之。
攻擊行為是大部分孩子必經的成長過程
兩歲多至三周歲時的大部分孩子常常出現打人的現象,
成人千萬不要說“不要打人”
“你怎麼又打人了?”
這是沒有任何作用的。
這使得孩子認為這個動作可以引起成人的注意,
越發反復出現打人動作。
大多時候是因為孩子處于口、手和腳的敏感期,
他熱衷于用口、手、腳探索世界,認識事物,
探索的范圍當然會包括他人的身體,
于是出現了“咬人”、 “打人”、“踢人”
等攻擊行為。
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還沒有掌握人際互動的方法。
當他的語言還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思維的時候,
情急之下常常出現用有沖擊力的身體動作替代。
他可能只是表達“你讓開別擋著我”
“你不要弄我的東西”,
但是話未出口已伸手推搡或搶奪過來了。
孩子天生愛嘗試并重復那些能產生有趣、
刺激後果、引起成人注意的行為。
正確的做法就是讓行為后果變得毫無意義,
他自然就放棄了。
不要把孩子當成馬戲團演員
許多家庭家里來客人時,就招呼孩子:
來來來,唱首歌,跳個舞。這是極不尊重孩子的行為。
不要讓孩子在客人面前表演節目,
這會使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
將所有的注意力用於取悅別人。
如果一個孩子經常被父母置於這樣不開心的境地,
你要讓他外向活潑是很難的。
所以經常有家長反應說,
我的孩子在家是小霸王,到了外面就是小兔子。
孩子受到足夠的尊重,他的表現才會內外如一。
不要隨便戲弄孩子,面對別人對我的孩子的戲弄,
我常常毫不客氣地予以拒絕:
對不起,我的孩子不喜歡開這種玩笑。
在孩子和面子之間,我們理應選擇孩子。
不要給孩子傳遞負面的、消極的信息
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向別人訴說孩子的種種“劣跡”。
比如很多媽媽常常在客人面前說,
“他就是這樣膽小!”“他就是不愛吃飯!”
這樣你在暗示你的孩子:你期望他成為這樣的人。
他會朝著你期望的方向達成結果:
他一定越來越膽小,越來越不愛吃飯。
特別強調:堅決杜絕說以下的這些話:
“不要吵,再吵警察來了。”
“再鬧,醫生來打針了。”
“快睡,大灰狼來了。”
如果你不這樣威脅你的孩子,
他外出時就會落落大方、活潑開朗、健康自信。
注意:千萬不要和孩子開惡意的玩笑
“你媽媽不要你了,她不來接你了”。
對孩子說這樣話的人,你一定要讓孩子遠離他,
這種玩笑話十分惡劣,
對孩子的安全感的構建極為不利。
不說奶話
不說奶話,例如“腳腳”“鞋鞋”“吃飯飯”,
甚至自編些別人聽不懂的嗲語。
自出生起,對孩子說的每一句話,
都應該是語法正確,發音標準的母語。
主要撫養者與嬰兒對話時要用誇張的口形、
清晰的聲音、緩慢的速度。
許多孩子到了兩歲多還分不清你我他,
這也是成人不注意的結果。
為了讓孩子盡快掌握第一、二、三人稱代詞,
一周歲之後媽媽和寶寶交流時就應該採用人稱代詞,
以便孩子模仿。
應該多說:“我倒水給你喝,”
而少說“媽媽倒水給寶寶喝。”
孩子說:“寶寶的”成人應該跟著說“是的,是你的。”
當孩子說錯時,千萬不要哄堂大笑,
那當下孩子會被笑懵的,失去了學習的機會。
不要對孩子說“聽話”
讓孩子愉快地遵守規則,
將規則內化到心中,成為他一生遵守的信念。
社會秩序中隨處可見各種各樣的行為規范,
但遵守者廖廖無幾,這是為什麼?
只要沒人監督,我們就犯規,還心存僥幸
“應該沒有人看到吧?”這到底是為什麼?
衝擊規則是孩子在試探我們的底線,
其實就是遵守規則的開始,我們要寬容地對待,
提醒他“你忘了什麼?”,而不是批評他,給他壓力。
(“你怎麼忘了”也不能說,
“怎麼”這兩個字會對孩子形成壓力,有責備的意思。)
同時,我們應當充分地尊重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
當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得到我們的尊重時,
他就會開始遵守我們給他設定的規矩,
內化的規則將伴隨孩子終生,
而且非常愉快非常容易地遵守這個內化的規則。
孩子在交往過程中搶奪玩具的問題
從小寶寶們一開始交往,就應該確立一個原則,
誰的玩具誰就有決定權,
成人不能強行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分給別的寶寶,
也不能誘勸他讓給別人。
如果是公共的玩具或游戲器械,
誰先拿到或是誰先開始玩,
他就有權決定繼續玩還是離開,其他寶寶必須等待。
孩子不愿意分享的時候,
成人千萬不要說他“你就是小氣”、“小氣包”等等。
不斷地給孩子貼這樣的標簽他永遠學不會分享。
孩子清楚他對自己的物品擁有自主權,
之後才談得上分享。
如果成人出於面子,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強行給別的孩子,
那麼就意味著你告訴你的孩子,
他也可以搶別人的玩具,
所以無論何種情況,規則必須是統一的。
正常在三歲之後,孩子了解到玩具分給別人玩,
自己還是可以把它要回來的,這樣他就樂於分享了。
三歲之前千萬不要急著培養孩子的大公無私的品質。
小孩子的世界很單純,
所以一旦有了陰影,影響就特別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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