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文章出處:女人變有錢
在台灣
不少貸款多半設有保人制度
但保人千萬當不得
尤其是連帶保證人
小如就是因為幫男友當保人
因而背上四十多萬的債務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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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男友交往長達八年
由於前男友遲未找到工作
直到有一天 ...
男友說想找到一份新工作必須要有車
我就順理成章地當了他的保人
讓他買下第一台車
然而,在這之後
男友卻消失不見長達半年之久
最後又突然出現
這才告訴我因還不起貸款
車子已經被銀行拖走抵債了
當時身為保人的我並沒有收到任何催繳或欠款通知
所以,我天真的以為應該沒有我的事
男友因還不起貸款
車子被銀行拖走抵債了
我天真的以為應該沒有我的事
分手一個多月後
我才發現真相 ...
直到分手的一個多月後
我和朋友報名電腦補習班
刷卡分期出現
這時我才知道自己的信用已出現瑕疵
原因就是出在那一筆四十二萬元車貸上
像個傻瓜的我最後才知道
前男友是因為向地下錢莊借錢
還不出錢來
車子不是被銀行拿走
而是被地下錢莊拖走
前男友惡意讓我背上這筆債
於是鬧上了警局
他才願意簽下本票
而且,那一筆四十二萬元的債務
前男友是故意不處理
絕情惡意要讓我背上這筆債務的
後來,於是我跟他鬧上了警局
他才願意簽下本票
現在我得耐心等待他一個月還一萬元
慢慢繳完那筆貸款
不過,最近聽說前男友與其他女人訂婚了
我好害怕他有了小孩之後又會消失
把債務賴給我
我到底該怎麼辦?
讓我們來看看 律師怎麼說?
在這裡,我得先說
小如能簽到本票
算是對自己的一個保障
到期日時,若前男友遲遲不付款
小如就可依據票據法
向銀行聲請本票裁定
也就是本票強制執行裁定
十天內若無其他狀況
法院會准許持票人的聲請
小如就可強制執行
查封債務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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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當保人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會發生以下 3 種狀況
對小如來說
本票裁定這方式既不用請律師、不用開庭
也可省下上法院的種種費用
並減少打官司過程浪費的時日
算是一個很好的做法
事實上
在台灣當保人原本就是一件危險的事情
若非必要
真的不要幫人作保
尤其是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朋友
否則就像是背著一個未爆彈在身上一樣危險
為什麼無論如何都不要當保人
因為一旦做了保人
就會有以下三種狀況:
狀況1
當連帶保證人 銀行可直接向你催討
為什麼?
因為台灣現在的保證人多半都是連帶保證人
與保證人最大的差別是
債權人(銀行或租賃公司)有權跳過主債人
直接向保證人追討債款
例如小如男友為主債人
向債權人申請車貸四十萬元
每期約需攤還一萬多元
但小如相較於男友
不但有份穩定工作
信用關係也良好
那麼,不管小如男友是否有拖延繳貸金額或時間
債權人都有權直接跳過小如男友
向小如追討貸款
狀況 2
債權人惡意脫產 得依法律途徑解決
若今天小如男友偷偷脫產
將財產移交到其他人名下
保證人是可向法院申請撤銷脫產的法律訴訟
主張對主債人強制執行
清查其名下財產
只是對銀行來說
與其還要再多走一道法律程序
不如直接向保證人催討債權
還比較輕鬆、不費力氣
且小如在提出官司後
還得經過確認
才有可能證明小如前男友是故意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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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變有錢 5.6月號/2016 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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