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17年冤獄換160萬國家賠償
青年變中年錯失人生好時光
24歲時,他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無罪釋放時已42歲。
他用了17年時間才等來沉冤昭雪。
“我的案子可算是海南近年來糾正的影響最大的案件。”
至今,從監獄出來已有1年時間,
但43歲的黃家光依然適應不了外面這個花花世界。
尤其是他被羈押17年,獲得160萬元國家賠償後,
更讓他成為村裡的“土豪”。
出獄後,前來提親的媒婆也踏破門檻,
前後給他介紹的女孩不下20個。
直到最近,他終於看上一個女人準備結婚。
就連昔日從來不上門的親戚如今也都湊了上來,
向他借錢,他還因為拒絕一位親戚的借錢
而把對方得罪了。
160余萬賠償金到賬後,
黃家光找人打了兩件重達70克重的金飾:
大金戒指、粗金鏈子,儼然成了村裡最有錢的“土豪”。
平日他喜歡打麻將,出手十分闊綽,
村民們都喜歡跟他打麻將。
而在10年前,他還在為自己的冤情寫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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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被打死無辜青年受牽連
黃家光跟殺人案有什麼關係呢?
這還得從21年前的一起殺人案說起。
原瓊山市東山鎮城西村委會喱噉村民
黃恆勇是當地一個“村霸”,
常對10公里內的村民進行敲詐勒索。
1994年7月5日下午,黃恆勇路過新嶺衝村時,
被村民圍毆致死。
警方隨後進村偵辦此案。
當天,在外地打工回家探望父親的黃家光恰
巧從邊上路過,被警察逮了個正著。
時間是1996年農曆正月。
“他們問我知道誰打人嗎,我說案發時我不在家,
他說你嘴巴硬,他說某某人都說你一起打了,
我說案發時我在澄邁縣的永發鎮搞建築當小工,
不信可以去找工友問問。”黃家光說。
一個星期之後,黃家光被放了回來,
不過,警察讓他帶路去抓另外一名嫌疑人黃家鵬。
儘管百般不願意,可拗不過對方,
他被迫帶著警察在村裡走了一圈,但沒有抓到一個人。
三次被抓都拒絕認罪
儘管20年過去了,當年的目擊證人黃玉蘭
仍對當年的一幕記憶猶新,
因為黃恆勇當年就死在她家中。
她說,當時毆打黃恆勇的是5個年輕人,
她只認識黃家鵬,按理說警察應該先抓黃家鵬。
1996年端午節,黃家光第二次被抓。
和第一次被抓一樣,黃家光拒絕承認自己殺人。
“我被打掉了兩顆牙,你看。
被折騰得受不了,只能按照他們寫好的材料,
承認自己也參與了追殺黃恆勇”。
但由於證據不足,1996年11月21日,他又被放了出來。
這一年,黃家光24歲,經人介紹,
黃家光認識了一個叫陳夢的女孩。
本來兩人商量1997年結婚,因手頭沒錢,
他打算再幹兩年賺點錢後再結婚。
但事與願違,正當他鉚足幹勁攢錢準備娶老婆時,
1998年5月,正在工地上幹活的他第三次被抓。
“在審問的過程中,辦案人員多次誘供我。
於是,我就照著他們所說的,在供述上簽了字。”
向記者講起當時的情形,黃家光情緒激動,泣不成聲。
曾指認他的“同夥”為他申冤
就在黃家光第三次被抓時,
黃家鵬和黃世勝也先後落網,
兩人也做出了對黃家光不利的證詞。
2000年7月,黃家光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
其提出上訴後,2000年12月,
海南省高院作出維持原判。他被送往三亞監獄服刑。
在監獄中,黃家光天天喊冤,堅決否認自己殺人。
監獄外,78歲的老父黃舉志也開始為他申冤。
就在黃家光絕望時,2002年,案情卻出現重大轉機。
2002年5月,一封《悔過信》從三亞監獄寄出,
寫信的不是別人,正是黃恆勇案的罪犯黃家鵬。
他在信中指出:黃恆勇一案,黃家光沒有參與,
之所以指證黃家光有罪,
是因為他曾帶辦案人員回村抓捕涉案人員,
覺得他出賣了村民,因而對他心懷怨恨。
黃家鵬說,讓無罪的黃家光受到了牽連,
服刑後自己內心受到極大的煎熬。
幾經輾轉,這封信最終到了時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
刑申處處長李新華的手中。
2005年7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開始調查黃家光案,
但黃家光早已等不及了,他寫了一封求助信,
寄到了《海南特區報》並聲稱
如果再不給自己洗雪沉冤,這封信可能成為遺書。
該報記者凌利生刊發報道後,社會反響很大。
17年冤獄換來160萬元國家賠償
2013年初,一個由最高法,最高檢人員組成的檢查組,
對服刑人員減刑、假釋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黃家光攔路喊冤,並引起了檢查組組長周偉的注意。
周偉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監察廳副廳長,
他向監獄了解到,黃家光在服刑期間拒絕減刑,
不認罪。根據職業敏感性,讓他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
他調取了黃家光案的材料帶回北京,通過翻閱卷宗,
發現該案確實存在重大問題。
最高檢決定於2013年10月對黃家光案立案複查。
而就在立案復案前幾天,黃家光91歲的老父親離世了,
他已經為黃家光奔走了15年。
“他活著的唯一希望,就是為兒子平反,
他卻沒看到這一天就走了。”
據調查,黃家鵬、黃世勝都承認黃家光
當時沒在案發現場,
剩下當年唯一指定黃家光有罪的就是證人黃舉石的證言。
但黃舉石在2006年就已經去世了,
無法找他本人進行核實,
不過復核人員還是在旁證中找到了證據。
證人黃玉蘭指出,當時家裡的人都到田間勞動去了,
只有她一個人在家,那就意味著黃舉石當時並不在家,
沒有當證人的資格。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
《再審檢查建議書》啟動了再審程序。
同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審宣判黃家光無罪,
當庭獲釋。他還獲得了160萬元的國家賠償。
出獄成“土豪”媒婆踏破門檻
當年24歲的小夥如今已是42歲的中年人。
以前白淨斯文的他,如今皮膚黝黑,
眼眶深陷,十分滄桑。
走出監獄回到家,他原本熟悉的世界已徹底翻了篇:
原本的老房子早已破敗不堪;
父親去世,只剩下冰冷的墓碑。
他自己的身體也大不如前,天氣稍有變化就會感冒;
結婚生子這樣對旁人再平常不過的事和他卻那麼遙遠。
“監獄裡面是水泥墻,很少曬到太陽,
每天20分鐘放風時間。
出來後每天能看到太陽,感覺太刺眼,
不太適應這個世界,出門要戴墨鏡。”他說。
海南省高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也寫道:
“黃家光被無罪羈押超過16年10個月,
青年人變中年人,期間其家庭遭遇變故,
確實給其精神帶來很大的傷害。”
出獄的那天,新嶺衝村一串5萬響的鞭炮,
炸開滿地的喜慶紅。
在黃家光的哥哥黃家達家,
幾十位村民等待著這位歸人。
村民們叫著黃家光的名字,黃家光卻不敢相認。
黃家光吃了三大碗米飯,想起在監獄中的種種遭遇,
眼淚滴落在飯菜上。
待人都散了,黃家光躺到大哥大嫂幫他鋪好的硬床上,
翻來覆去睡不著。
在獄中長期形成的6點起床的生物鐘也保持到現在,
如今,每天5點不到他就醒了。
而向他借錢的親戚和村民也多了起來。
幾天前,一位親戚向他借10萬元,被他拒絕了,
他也因此開罪了那位親戚。
不僅如此,變成“有錢人”後,
鎮上的媒婆也都爭相給他介紹對象,
前後給他介紹的對象有不下20個。
近日,他終於看上一個女人準備結婚。
“省得媒婆天天上門。”他說,雖然對方也離過婚,
但人品還不錯,對他來說,只要人品好就行,
年級大一點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