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裡所受的痛苦,將來都會由孩子買單!

Le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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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31 10:56
  • 更新:2018-08-31 15:13

夫妻在婚姻裡所受的痛苦,將來都會由孩子買單!

(圖/shutterstock)

 

 

記得有次去接孩子放學,

學校門口圍了一層又一層的人群,吵吵嚷嚷、警車徹響。

原來是離婚家庭的搶孩大戰,

男方帶了一群人來學校搶判給女方的孩子,

女方在孤立無助中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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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走到盡頭,

孩子到底有多傷?

人群裡,那位看樣不到六歲的小男孩

依在媽媽懷裡撕心裂肺地哭喊、尖叫,

眼神滿是驚恐和怯畏;

媽媽死死地抱著兒子,披頭散發,

眼神凶狠,卻滿眼淚,表情悲壯得讓人心疼;

那位應該是孩子奶奶的女人氣勢洶洶也咄咄逼人,

一直嘶喊:他姓X,流著我們X家的血,

你憑什麼帶走他?你這個賤女人、賤女人……

孩子的爸爸,站在一旁如雕像,不說話,

不勸阻,不作為,冷眼旁觀,表情冷漠麻木。

那一刻,無比同情那位恐懼哭泣的孩子:

這個年齡的他,純淨剔透、天真無邪,

對世間的一切都處在懵懂無知的狀態,

但他最親最愛的父母,爺爺奶奶,

卻肆無忌撣地在他面前互相廝扯、

糾纏不休、彼此鄙視、交惡不斷。

他們用這樣冷酷無情的方式告訴他:

人生哪有什麼溫情可言?

不過是一場又一場爾虞我詐的鬥爭而已,

縱然往日笑容可掬,親切和藹,

但有矛盾了,就是凶神惡煞、暴跳如雷、張牙舞爪。

那些徹骨的寒冷和敵意,

終將會瓦解他內心所有安全感,

並深深地刻在他的生命裡。

 

 

這些傷害,孩子抵擋不了!

在微博上輸入“離異搶孩子“,

隨便一搜, 一大串近段時間的相類似事件,佔滿屏。

當離婚事件上升到兩方家庭的戰爭,

所有的悲痛欲絕,呼天搶地,

都是命運轉折及各人性格的必然歷程,

情節上的跌宕起伏或紛繁複雜或痛不欲生,

對於成人來說,都應具備承擔接受的能力,

也可以用時間來自我療愈。

但那些孩子呢,他們柔弱無知,敏感怯懦,

他們抵擋不了父母間

相互廝殺所帶來的傷害。

那些小小年紀的孩子,尚不知何為“痛苦”,

他們無法描述自己的苦楚,

也不懂得像成人那樣聲嘶力竭地呼喊:

”我好痛苦,你們不要這樣!”

他們只能默默承受,那顆幼小的心,

長年累月積澱著自己最親的人給予的“傷和痛”,

進而冷漠,進而讓仇恨和憎怨充滿內心,

等到可以反擊和自主時,這些受了傷的孩子開始了叛逆,

他或許會頑劣難管,會自卑懦弱,

會自暴自棄,會敏感憂鬱,會暴躁蠻橫……

在未來的人生路,將會很難相信愛,

也很難學會愛,而他的內心也許再也暖不回來了。

 

 

你在婚姻裡的痛苦,都由孩子買單

公號後台總能收到很多離異

媽媽或爸爸的困惑留言,我試著整理了幾條:

 

1.離婚幾年,大的女兒跟我,小的女兒跟前夫,

現在前夫家天天只會對小女兒說媽媽不要她,

只要姐姐,現在小女兒很記恨我,

從來不認我是她媽媽,我愛她,

但我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可以

讓女儿知道我的選擇並不是不愛她,而是無可奈何。

 

2.我離婚四年了,孩子是給前夫撫養,

離婚後我就離開家鄉,到別的城市打工,

今年六月回去看孩子,發現她不記得我了,

前夫說以前三四歲的時候,常會想我,

哭著鬧著要媽媽,也不想上幼兒園,

現在孩子五歲半,她不記得我了。

丟掉小孩,心好痛,好痛,

可再跟前夫過下去感覺自己在慢性自殺一樣!

我不想死,所以選擇痛。

 

3.我今年離的婚,我前夫外遇了,

我兒子才5歲,我當然要把他撫養權拿到手,

兒子是我的命,每當兒子說要爸爸,

想爸爸的時候,我都會很生氣,

會忍不住對兒子發脾氣,

那樣的人,不配做爸爸,為什麼還要想爸爸?

可能是我吼太多了,兒子現在特別內向膽小,

我也很擔心,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4.我是單親爸爸,孩子從小就我一個人帶大,

他媽從來不管,也從不來看他,現在17歲了,

變得非常叛逆,跟以前完全是兩個人,內向了,

脾氣暴躁了,我說什麼都不聽,

交代的事根本不去完成,我要工作,

沒多​​餘時間陪伴,

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可以讓孩子不至於毀了?

 

以上留言,敘述的內容各有不同,

但卻都有共通的地方,總結以下兩點:

1.      孩子缺了父或母的愛。

2.      孩子承受著來自父母

的怨恨和情感綁架。

畢淑敏在著作《愛怕什麼》說到:

生與死之間,是孤獨的人生旅程,

保有一份真愛,就是照耀人生得以溫暖的燈。

無論是孩子還是成人,從生到死,

都不過是追尋愛獲得愛的過程,

當孩子因父母的婚姻原因,

遺失了本該屬於他的父愛或母愛,

他的性格養成將受到無法預想的不良影響,

他的人生也因此有缺憾。

婚姻結束的本身、誰是過錯方、

誰分的財產更多點、後來的孩子跟誰生活等等,

這些都不是傷害孩子的根本。

對孩子最高級別的傷害:

是被剝奪了父或母的愛;

是成為父母間惡毒的詆毀、

失控的抱怨和仇視。

這些情緒和行為,

無情地離間孩子與父母的感情,

摧毀了孩子曾視為最安全可靠的依賴,

並殘酷地宣告了一個事實:

在這個世界上,本該最愛你的人,不愛你;

不僅不愛你,他/她還是個喪心病狂的惡人。

所以,如果孩子因單親而出現自暴自棄、

放縱自毀、鬱鬱寡歡甚至犯了無以彌補的過錯,

是不被愛不被陪伴衍生而來的迷茫,

絕望,生無可戀;是父母相互詆毀、

相互廝殺衍生而來的宿命。

 

 

 

 

只有這樣做,孩子才不會那麼傷!

當然,並不是說父母就該為了孩子不受以上傷害,

無論多痛苦多煎熬,也要咬牙保全婚姻的完整。

萬事皆有因果,當婚姻走到盡頭,無法挽回,

委曲求全地維持一段貌合神離的婚姻關係,

把日子過得雞犬不寧,傷痕累累,

也終是扼殺孩子對生活,

對愛情,對未來的所有美好想像。

哲學家弗洛姆曾說過:

“當一個不幸的婚姻面臨解體時,

父母認定他們的分離

會剝奪一個完整的家庭給孩子的幸福。

然而,

研究表明,對孩子來說,

家庭中緊張和不愉快的氣氛,

比公開的決裂更有害,

因為後者至少教育孩子,

人能夠靠勇敢的決斷,

結束一種不可容忍的生活狀況。”

給孩子最深思熟慮的愛和保護,

是誠實、智慧、勇敢地面對自己的婚姻和選擇,

並守住孩子內心的安全感。

 

如果人生真要面對離婚時,對待孩子有兩點定要做到:

1. 告訴孩子,父母永遠愛他。

最好雙方一起向孩子公佈父母離婚的消息,

跳過那些不好的細節,真誠並簡潔地告訴孩子:

”爸爸媽媽很難一起相處,

所以我們一致認為最好不要生活在一起了,

但我們仍然是你的父母,

還是會一樣愛你,而且會永遠愛你。”

2. 不要在孩子面前相互廝殺、抵毀。

不要用惡毒的語言誹謗、詆毀對方;

不要對著孩子哭鬧、訴說委屈;

不要當著孩子的面爭論撫養問題;

不要迫使孩子選擇其立場;

不要問孩子是爸爸錯了還是媽媽錯了;

不要阻止孩子見爸爸或媽媽。

不要對孩子說:我為了你,如何如何.

我有位閨蜜,她的父母就是離異的,

在她的記憶裡,僅是有一天,

媽媽搬出去了,然後她媽媽依然每週來接她去玩,

有時她爸爸也一起。

她曾說,父母離婚對她並沒負面影響,

她覺得父母只是選擇自己要過的人生,

而且通過父母,她堅信要嫁給愛情,

即便不愛了也要好聚好散。

她後來確實嫁給了愛情,

結婚那天,她父母都帶了再婚的伴來參加婚禮,

一大家子其樂融融的模樣,

真是美好到讓人感嘆,

而她現在的婚姻也依然幸福。

好合好散的夫妻,即便離婚,

也不會給孩子留下太多不良影響,

反而會給孩子樹立妥善處理複雜情感的好典範。

 

只要有愛,何懼單親!

我們都曾夢想著婚姻的模樣是:

擇一城終老,遇一人白首,育一孩成才。

只是,人生路漫漫,世事更是無常,

當命運的心血來潮,那些曾經的山盟海誓,

和諧美滿可以瞬間煙消雲散。

如果真的不幸遇婚姻走到曲終人散,無以挽回,

請笑著和對方說再見,縱然這個過程艱難無比,

縱然你惶恐不安,有傷痛撕心裂肺,

但人生還要繼續,且你的生命不再只有自己,

你還有想拼盡全力去愛的孩子!

當你漂亮完成人生這些轉折和蛻變,

你終會發現驚魂會平定,劫後會重生!

而對孩子而言,

只要父母的愛是完整的,

從來都不懼單親!

 

 

 

本文由嬌嬌媽授權,原文 於此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 / Le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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