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作狂的懺悔:「勤奮」是好的,「拼命」是不必要的

一個工作狂的懺悔:「勤奮」是好的,「拼命」是不必要的

(圖/shutterstock)

 

文/孫婕

 

最近聽到一位多年不見的舊同事生病去世的消息。

這位舊同事從送醫到去世只有不到一個星期時間,

認識他的人無不扼腕他的壯年早逝。

幾年前,另一位舊同事

在與主管開會時突然心肌梗塞,

家人趕到醫院的時候,她已經陷入重度昏迷,

沒有機會跟家人見最後一面就香消玉殞。

回台灣參加那個同事的告別式時,

想起多年前曾經與她在同一個辦公室並肩作戰,

而後天人永隔,感覺非常震撼。

我們總是在別人的故事裡,

才看見自己的錯誤。

從告別式回來的那幾個月,

我強迫自己提早離開公司、定期去健身房;

過沒多久,就故態復萌地回到加班的壞習慣,

健身房也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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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國企業工作的最後一年,

我甚至還創下

連續兩個月7–12的紀錄:

早上7點跟紐約開第一個電話會議,

接下來就是陸續與亞洲國家的電話會議、

或是香港辦公室的會議,

傍晚開始趕文件、回電子郵件。

然後晚上11點鐘又有另一個與紐約的會議,

晚上12點鐘才步出辦公室。

還好家裡與公司只有不到10分鐘計程車的車程,

沒有太多舟車勞頓。

那時我經常得出差,回到香港辦公室的時候,

幾乎每晚都有越洋電話會議。

我與先生的晚餐

就在電話會議之間一個小時的空檔完成:

通常在晚上8點電話會議開始的前10分鐘叫外賣

(那時Foodpanda 和 Deliveroo

這種好用的App還沒出世),

這樣9點鐘開完會就可以用餐,

之後還可以趕上10點鐘的電話會議。

這種時間限制下,

「燭光晚餐」就屢屢變成了快餐。

那時先生經常開玩笑說他自己是

“Blackberry Widower” (「黑莓機鰥夫」)。

因為,我的眼睛總是盯在黑莓機上。

那些認真工作的日子幫我掙了幾個公司發的獎牌,

還有連續幾年部門前2%的「特優」考績。

除此之外,那些在辦公室裡

挑燈夜戰、努力不懈完成專案的時間,

除了跟同事叫外賣一起吃晚餐、

在辦公室熄燈的畫面之外,

在我的記憶裏卻是一片空白。

我的生命裏居然有那麼多留白的時刻!

寶貴的時間就白白浪費在辦公室裏!

認真工作不是壞事,

但超時工作、一個星期工作超過60小時、

甚至90小時,把時間通通賣給公司

絕對是一件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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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目的是生活,

但我那時的生活裡只有工作、

甚至被工作壓擠了生活。

但我那時真心以為拼命工作是對的。

富蘭克林鼓吹「勤奮」不遺餘力

我一直納悶,

究竟自己是怎麼開始認為「拼命工作」是好事的?

是國文課本裏的「懸樑刺股」?

還是英文課本上的“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是葉啟田的那首「愛拼才會贏」?

還是林強的「向前行」?

還是,如陰謀論者所說,工業革命之後,

資本家為了招募更多的認真勞工,

聯合知識份子鼓吹「勤奮」的精神,

改變了社會的生活方式?

於是日出而起成為美德,

為勞工在最短時間補充能量的速食餐廳

例如麥當勞等開始大行其道。

學校從小就教學生要早睡早起,

畢業之後要認真工作、幫老闆效命。

說到鼓吹「勤奮」,

美國開國元勳之一的富蘭克林

可以說是最不餘遺力的一位,

隨手就可以找到好幾句

- “Diligence is the mother of good luck”

- ”When men are employed they are best contented.“

- “It is the working man who is the happy man.

    It is the idle man who is the miserable man.”

- “Early to bed and early to rise

   makes a man healthy, wealthy, and wise.“

富蘭克林說「勤奮是幸運之母」。

也或許,是我在不知不覺之間,

過度演繹了「勤奮」的美德。

「勤奮」與勤奮過頭的「拼命」是兩碼子事。

「勤奮」工作是好事;

「拼命」工作是壞事。

「勤奮」賺錢是好的;

「拼命」賺錢、賠了自己的身體一點也不好。

 

 

超級蠢的工作狂

我曾經是一個超級工作狂,

放一個星期假回來,電子郵件就將近2000封,

最高紀錄一天回超過120封電子郵件

(我秘書幫我數過)。

把加班的時間

用來陪家人、自我充實、聽場音樂會、

或者就只是跟好朋友聊聊天,

對心靈的滿足感、和心理健康的助益,

絕對大於留在辦公室加班。

我的個人經驗是,

把工作成果從80分提升到98分

所需要多投入的時間和精力,

與實際的收益(年終獎金多寡、考績高低)

其實是不成正比的。

公司的年終考績是以「鐘形曲線」分配的,

前2%的「特優」和前20%的「優等」的分別,

其實就只在於被老闆誇獎的時候

自我感覺「極端良好」與「良好」的差別而已。

但我為了成為那2%「特優」所額外付出的加班時間,

可能比「優等」的同事多一倍;

而我的年終獎金絕對沒有比「優等」的同事多一倍!

 

而且,我加班是沒有加班費可以領的。

所以,我不只是個超級工作狂,

而且還是個超級蠢的工作狂!

週末到了,

希望精明的你可以放下工作,

好好享受週末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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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孫婕,原文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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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S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