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有位張小姐想幫父母買保單
但要如何避免遺產糾紛 ?
有位新北市的張小姐問 :
「我和妹妹想替父母買壽險附加醫療險,
但其實我們還有一個哥哥,
不過他收入不穩,
無法跟我們一起分攤保費。
想到以前看過保險金遺產糾紛的新聞,
請問該如何避免類似情況呢?」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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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重男輕女觀念 依然嚴重
至今 許多男性到了 50 歲
還是認為父母的財產 是自己的
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畫顧問(CFP)
吳家揚答:
華人重男輕女的觀念到現在還是很嚴重,
許多從小被慣壞的男性,
即使已經變成 50 歲的成年人,
還是會存在這樣的思維:
「父母的財產都是我的、
照護父母是姊妹的工作,
尤其是單身或沒工作的手足。」
這時,年邁的父母如果不想出好的對策,
未來一定會埋下子女紛爭的種子。
如果擔心保單會有遺產糾紛,
就要定期檢視保單上的
「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必要時加以調整,
這樣就不會讓當初購買保險的美意,
被遺產這件事搞得烏煙瘴氣。
2 種情境 探討因應對策
我們可以從 2 種情境來檢討因應的做法
情境一 如果是新購保單,
當哥哥沒有能力分擔保費時,
比較好的安排是:
「姊妹當要保人、
被保險人是父母,
受益人是姊妹」。
這樣一了百了,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或許也不必讓哥哥知道。
更好的做法是
假設父親和母親共需要 6 張保單,
例如:2 張「50 萬元壽險
附加實支實付再附加意外險」、
2 張「50 萬元壽險
附加住院醫療再附加癌症險」,
及 2 張「殘扶險」。
因為同年紀男性的保費會比女性貴許多,
所以姊妹可以就總保費金額來
分別認購新保單,
或父母同保費但男性的保障比較少。
因為每張保單分別獨立且
自己是受益人,不會有糾紛。
姊妹分別為父母建立多重保障防護網,
將來若財力出問題繳不出保費,
或許只需要犧牲一小部分保障。
情境二 如果是舊保單...
父母是要保人和被保險人,
若保費已經繳完,可不用調整。
但如果保費還沒繳完,
就可以考慮調整要保人
為付保費的姊妹,
這時可能會有贈與稅發生;
至於受益人是否將哥哥移除,
視家庭會議決定。
保單是要保人的財產,
自己可以隨時解約,
而不須經任何人簽名同意。
除了被保險人不能變更外,
保單上要保人或受益人皆可變更,
但在契約變更書上要有相關人的簽名才行。
必要時調整保單,
避免讓當初購買保險的美意﹑
被遺產搞得烏煙瘴氣。
買保險不吃虧,就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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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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