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之前有收到這麼一個網友的提問。
她是一個已婚的媽媽,
但因為跟丈夫相處多年
始終都有些根深蒂固難解的問題,
家裡氣氛非常非常差,
兩人常常冷戰甚至熱戰(打起來那種),
所以一直在思考是否該離婚。
可是猶豫的點,在於兩人已經有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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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方面擔心離婚會不會對小孩造成甚麼影響;
但另一方面,若要繼續待在這不對勁的婚姻中,
自己又必須持續忍耐甚至煎熬。
所以「是不是應該為了小孩持續忍耐?」,
她跑來想問我的意見。
雖然華人社會碰到這種狀況,
大部分人都會鼓勵她為了小孩堅持下去;
但我其實是支持她離婚的。 原因很簡單:
因為所謂為小孩好的心情,
很多時候恐怕僅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認知。
先想想,她含辛茹苦地犧牲這麼多,
小孩最後到底得到甚麼?
一個名義上有爸爸、但夫妻彼此冷淡、
甚至互相打鬧的「完整家庭」?
這樣名義上的完整家庭
對小孩真的有甚麼成長上的助益嗎?
就算有些微助益吧!
但更重要要思考的是如果這犧牲很小,那也罷。
但這犧牲,可預見的,對媽媽而言將是艱苦的。
一旦人們犧牲很大而成就了某個事情,
就容易在將來想獲得回報。
這意思是,
如果小孩的成長完全如媽媽預期、甚至超過預期,
那當然沒事。
可是若小孩將來想「走自己的路」,
而這路跟媽媽的期待大不相同時。
就很難避免媽媽不會嘗試干預、不會說出:
「我含辛茹苦把你養大、這數十年吃盡苦頭,
你怎麼能這樣這樣」的連續劇台詞。
你若在成長過程中有碰到父母嘗試干預你的人生,
他們說出來的一定有
「我這麼辛苦」、「我當年沒有」、「你不知道感恩」、
「我是為你好」、「你該乖乖聽話」等的關鍵字。
這些關鍵字背後代表的都是一個心結
- 一種我犧牲這麼大、你應該乖乖回報的心態。
你環顧周圍,很多老一輩的父母最喜歡這樣。
他們不是不願意快樂,
只是她們更享受吃苦所帶來的籌碼累積。
讓自己一輩子扮演一個苦情的角色,
才能在將來透過親情來勒索小孩。
畢竟上一輩的老人家,
很多沒退休金也沒積蓄的,
養兒防老的指望全在小孩身上。
所以越苦、累積越多為你犧牲的經驗,
將來說話越大聲,
也讓下一輩只能閉嘴乖乖配合。
當然,我並不是說媽媽會刻意的、惡意的操弄孩子;
也不是每個媽媽都有這麼強的控制欲。
可是啊,當日子太艱苦、當自己的生活都沒有快樂,
就會想從別處平衡。
要就是自己能在工作上有成就,
不然就是要有能依附的戀情,
但這兩者對於一個
陷在不愉快關係的母親而言都是難的。
剩到最後,
小孩的成就反而是最立刻的快樂來源-
好成績也好、好才藝也好、
長相可愛也好、聽話乖巧也好,
都是馬上可以拿來驕之親友的結果。
但當父母需要靠小孩來填補自己的不滿時,
就沒辦法讓他適才適性、也就沒辦法讓他自由自在。
會期待他乖、期待他聽話、期待他懂事、
期待他趕快長大、期待他能不枉自己這段時間的吃苦。
就算媽媽都不講也不逼,
但這氛圍與家中氣氛,還是會產生無形的逼迫力。
最終,上一代的情緒勒索還是會不自覺地介入 -
自己這一輩子所沒有的快樂,
會轉換為往下壓的意志力,
希望小孩聽話地選擇人生方向、做被肯定的職業、
挑選被喜歡伴侶、買被認可的資產、背被期待的房貸,
以回饋上一輩受苦受難的人生。
最後媽媽辛苦一輩子,卻每日疑神疑鬼管東管西;
下一代委屈配合,卻也未必快樂。
所謂「為了小孩好」,
卻很可能到頭來誰也沒有真的好。
所以,我的建議是,
要當一個好媽媽前,其實更該是個快樂的女人。
因為若對人生充滿了正面能量,
才能帶給小孩正面的東西;
才能成為他的安全堡壘 -
讓他能勇於探索、讓他自在發展、
讓他能活出自信又勇敢的人生。
而唯有媽媽自己過得快樂,
才能對下一代「真正的放手」。
或許有人會反駁,
可是我希望他成長過程中不要缺少父愛啊啊。
當然,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融洽,
那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讓他擁有父愛絕對是好的。
可是女方開始會思考離婚,
就是因為兩人中間有各類問題存在。
甚至遭遇暴力問題,或是冷暴力的情緒傷害,
在那樣的狀況下就算自己強顏歡笑,
給下一代的終究是扭曲的東西。
既然是扭曲的東西,
那所謂形式上的完整的家、形式上的父愛,
其實說到底也只是一種自欺欺人罷了。
在這種關係中,
每日經歷夫妻間的冷戰與熱戰、
每日看著兩人冷嘲熱諷丟碗砸鍋的,
也只是讓孩子長大過程中
學習了對情感關係扭曲的認知。
還不如兩人分開遠一些,
讓彼此處在冷靜但理性的關係中,
三五不時讓孩子獨自跟母親
或是獨自跟父親感受個別的關懷,
這搞不好還比夫妻吵鬧的成長環境來得更佳。
此外,我總覺得,每個人終究有每個人的課題。
無論父母怎麼做,
小孩將來還是有他自己得面臨、得突破的課題。
我們終究不可能幫別人把人生安排得周全,
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終究都有些遺憾的 -
這可能是家中父母不同住、可能是夢想無法達成、
可能是金錢匱乏、可能是同儕的人際關係、
可能是課業、可能是霸凌、
可能是兩性關係、可能是任何問題。
人終究得靠自己去對抗那些不足。
既然父母不可能幫小孩建構一個完美的環境,
那就不該為了名義問題做出過度的犧牲。
如果夫妻關係真有問題了,
與其擔心小孩沒有一個完整的家,
不如更擔心勉強這樣下去
三個人的人生將「共同沉淪」的問題。
不如先讓自己過好。
讓自己是一個情緒穩定又快樂的母親,
這樣才有力量在往後能妥善地照顧別人。
而情緒穩定的愛,才能是真正無私的愛,
也不會把愛轉變成責任感並在將來希望小孩報答。
如此,親子關係才能圓融,
也才能讓孩子在將來有能力愛人,並能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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