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大陸湖南都市頻道報導,
明星學院藝人郭彪把自己的
沃爾沃S60借給朋友去化龍池,
借車人酒駕+超載+超速飛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橋…
四死兩重傷ICU搶救…駕車人已死。
趕緊接下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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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彪面臨700萬以上的經濟追償…
這世間~唯獨老婆和車不能借啊!
別人不借車給您不是小氣,是這車我們借不起啊!
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
我們唯一做得到的是預防。
拒借秘笈
拒絕借車秘技一:
時不時更新微信圈告知天下,車是我的寶,外人不能碰,
連老婆都不行,更何況外人了,別人一看,就明白了,
自然不會向你開口了。
拒絕借車秘技二:
稱自己是妻管嚴,借車出去,就別進家門了。
有時候拿老婆當擋箭牌非常有用,
誰也不想破壞別人的夫妻感情。
拒絕借車秘技三:
裝個指紋防盜鎖,汽車用起來需要指紋解鎖,
除了車主還真沒有人能開。
如果裝個這個,恐怕人們也就知道你不想借車了,
應該會識趣地放棄吧…
這裡再次提醒大家,
車子一律不能外借,特別是喜歡喝酒的朋友!
車壞了可以修,油沒了可以加,
你可以請假搭錢修車加油。
但萬一要是撞了人呢?
萬一涉及幾十上百萬的法律糾紛呢?
台灣律師回答:
汽車所有人(車主)
負有不將車輛出借給不能安全駕駛者的義務,
如果車主明知借用人已喝醉或無照等,
顯然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仍出借汽車,
事後借用人肇事,
車主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須查證駕駛人駕駛資格規定,
等於是幫助借用人侵害他人權利,
故車主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甚至可能構成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