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蘋果財報季度、年度表達方式為:
FYQ1:10 – 12月、FYQ2:1 – 3月、FYQ3:4 – 6月、FYQ4:7 – 9月
近期Apple 蘋果消息頻傳,包含iPhone 13等新機發表,以及Epic對其壟斷之訴之判決
有鑑於Apple在台灣時間2021年9月15日(美國時間14日)推出iPhone 13系列與其他款新機種,以及Epic Games對Apple違反反壟斷法之訴於2021年9月11日(美國時間10日)完成判決。兩者均為影響Apple未來營運之主要因素,因此對Apple的投資想法做出調整。
iPhone 13瀏海縮小,相機功能提升,高低階GPU核心數不同,規格整體升級,售價略降,缺乏亮點
台灣時間9/15凌晨的蘋果發表會中,iPhone 13之最新設計為搭載A15晶片、瀏海縮小、相機功能提升,以及針對iPhone 13與13 Pro之晶片規格差異,其中iPhone 13晶片中之GPU為4核心,而iPhone 13 Pro等級的為5核心,均使用台積電5奈米技術。不過,整體而言iPhone 13與前一代iPhone 12的規格差異性並未製造亮點,不過考量售價有稍微調降,且出貨應較不會受供應鏈問題遞延,中國市場也減少了華為競爭,維持原有預估。
(Apple前一篇報告參考:https://cmy.tw/00864A)
資料來源:Apple官網
Epic指控Apple在App Store具壟斷地位,法院認為此處應討論數位行動交易市場
Epic Games長期對Apple在App Store中的每筆消費抽取30%傭金不滿,並在2020年8月增加其在Fortnite(要塞英雄)遊戲中的購買管道,試圖繞過App Store的支付系統,隨後即因違反其與Apple簽訂的合約而遭下架,於Google Android系統的Google Play版本也同時跟進被下架。於此,Epic Games對Apple與Google分別提出訴訟。
Epic對Apple的指控,主要是針對Apple在其iOS作業系統的App Store具有壟斷地位。也就是說,任何能夠在iOS系統上使用的App皆必須透過App Store上架,在此市場擁有絕對控制權;Apple的角度,則是認為在此討論的是「數位影音遊戲」市場,而在此,Apple並沒有形成壟斷。不過,法官定調在此處的討論,應著重在「數位行動遊戲交易」的市場。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Epic在任何層面均無法提出Apple具壟斷地位的證據,來說服法庭
判決書引用許多判例,其中針對「獨佔」定義的最低門檻為65%,而Apple在數位行動遊戲交易市場中,於近三年的市佔率約在52% - 57% 之間浮動,且與Google形成「雙佔」,因此並未構成獨佔;至於在智慧型手機市佔率中,在全球市場也僅達到15%。Epic不僅沒有拿出證明顯示Apple具有顯著壟斷地位,也沒辦法提出這樣的市場具有進入障礙(Entry barrier),判決書也提及Nintendo(任天堂)Switch、Microsoft(微軟)與Nvidia(輝達)均陸續打進行動遊戲串流市場,因此無法推論Apple壟斷。
(Microsoft 報告參考:https://cmy.tw/0096CN)
(Nvidia 報告參考:https://cmy.tw/008D7h)
Apple需為使用者保障iOS平台App本身,以及App內購買之安全性與隱私權,Epic無法提供足夠的替代方案
Epic認為Apple把持所有想在iOS上架的App的控制權,並在App內購買(IAP,In-App Purchases)時收取30%的佣金,這樣的商業模式是不合理的,並認為應該要可以由其他平台上架,以及導向至其他支付方式;Apple則反擊,其需要保障在iOS平台上架的App具有安全性與隱私權,因此需要經過人工審核、長期維護以及保護智財權,開放第三方下載的Mac,則因缺乏保護機制而有較多的惡意軟體。法院則認為,Apple收取30%的佣金確實並未經過縝密考量,且擁有75%的營益率,然Epic卻也無法做出一個,能達到App Store以及IAP安全性等級的替代方案,因此Apple透過App Store管理軟體上架以及IAP的方式,法院沒有意見。
Apple被要求開放「開發者『導向』至其他方式的限制」,將影響營益率與獲利2-4%
若以加州不公平競爭法(California’s Unfair Competition Law ,UCL)的角度來看,Apple原先限制開發者,不能擁有與消費者溝通的管道,以提供其他付款方式的規定是違反UCL精神的。其實施反導向(anti-steering)政策對消費者所帶來的資訊不透明,進而造成的傷害是超過他們所獲得的利益的。因此法院要求Apple,不能禁止開發者在App中加入連結到IAP以外的支付方式的按紐、外部連結等。這樣的判決必將在未來影響Apple在「服務」部分的營收,因Apple會抽取30%的佣金,而開發者若透過其他金流服務,將可大幅降低成本,促使降低銷售價格,並使使用者更願意於外部付款方式消費;預期除了影響Apple營收外,整體營益率、獲利均將在新政策實施後降低約2-4%。
Epic對Apple之10項指控有9項失敗,法院認證Apple並無壟斷,但得交出反導向限制;iPhone 13與分析師預期相符,維持逢低買進
Apple在Epic提出的訴訟中大獲全勝,法院認定Apple在數位行動遊戲交易市場並未佔有壟斷地位,此為Apple之一大利多,表示其不必為此付出賠償或進行對其不利的大幅調整。然而,法院明確指出Apple不得限制開發者引導使用者在App中,連結至其他的支付管道,也就是說,開發者得以在2021年12月9日後,繞過Apple要求的30%蘋果稅,透過其他支付管道接受付款。不過,法院裁定之命令僅限於此,Apple要在其他地方施加規則,也並無不可,同時Epic也提出上訴,因此變數仍大,預估FY22Q2-Q4之服務營收將開始受影響,於FY2022全年共調降其服務部門營收預估4.2%。
另外,台灣時間2021年9月15日凌晨,Apple發表會中推出iPhone 13,除了晶片、相機與錄影功能升級外,無太大亮點,雖價格略降,但出貨與競爭無礙,維持原有預估。
預估FY2022將受服務部門之影響,整體營收下修0.7%至3986.04億美元(YoY +8.8%),毛利率下降0.67%至41.18%,稅後淨利下修3.3%至980.95億美元,EPS 5.90美元。以預估之FY2022年EPS,與本益比28倍評價,目標價調整為165美元,維持逢低買進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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