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作者:岸見一郎
在這裡必須注意的是,
阿德勒並沒有說要豐富「自己的」人生,
使自己安適。
只考慮「這個人能否豐富我的人生」之類的問題、
只想著要從對方那裡獲得些什麼的,
稱不上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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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愛的人,「比起自己,更在意心愛伴侶的幸福」。
這正是前面所說的社會意識。
阿德勒表示,
接受友情的訓練也是為了婚姻做準備(《自卑與超越》)。
那是因為,透過友情的建構,
可以發展出社會意識。
如果想著「我能為對方做些什麼」
「要豐富對方的人生」,就毋須害怕失去愛。
懂得愛的人,不可能不祈求對方得到幸福;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要犧牲自己。
阿德勒是這麼說的:
唯有秉持「給予」的態度時,才會成功,
這看來便是愛與婚姻不變的法則。
(《人為何罹患精神官能症》)
付出愛的人,不會害怕失去愛;
因為害怕失去愛,
所以只說或做讓對方滿意的事,
那並不是愛。
對方犯錯時,必須提出糾正,
不可以想著「要是說了這些,對方可能會生氣」
之類的事、擔心被討厭。
會那樣想的人,他的愛並非真愛。
愛是一種能力,也是勇氣。
只要明白了前面所提到的這些愛的本質、
具備實現的勇氣,你的愛,必定會帶來幸福。
本文摘自《為愛徬徨的勇氣》
作者: 岸見一郎 / 譯者: 葉小燕 / 出版社: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