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馬雲說:在創辦阿里巴巴時, 我請了24個朋友來我家商量,
我整整講了兩個小時,他們聽得稀里糊塗,我也講得糊里糊塗。
最後說到底怎麼樣?其中23個人說算了吧,
只有一個在銀行上班的朋友說你可以試試看,不行趕緊逃回來。
我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決定還是幹,哪怕24個人全反對我也要幹。
當時立即遭到了親朋好友的強烈反對!
其實最大的決心並不是我對互聯網有很大的信心,
而是我覺得做一件事,無論失敗與成功,經歷就是一種成功,
你去闖一闖,不行你還可以掉頭;
但是你如果不做,就像晚上想想千條路,早上起來走原路,一樣的道理。
很多人一生輸就輸在對新生事物上
第一看不見; 第二看不起; 第三看不懂; 第四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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