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2014年 保險條款尚未修正前
當年一名男子因重度憂鬱接受日間住院治療,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理賠金額200天,接近160萬元的保險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男子每天日間住院只接受4小時的療程,不可以算是住院,因而拒賠。該名男子一狀告上法院。沒想到一審二審大不同。
一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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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2014年 保險條款尚未修正前
當年一名男子因重度憂鬱接受日間住院治療,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理賠金額200天,接近160萬元的保險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男子每天日間住院只接受4小時的療程,不可以算是住院,因而拒賠。該名男子一狀告上法院。沒想到一審二審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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