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最近一兩年還蠻熱門的話題,
就是殘廢險、殘扶險、
長期看護險跟長期照護險。
已經有超多的讀者打電話來諮詢我
這些保險值不值得購買?
其實在買任何險種的時候,
保戶都犯了一個通病:
就是只看保險的名稱
就覺得自己有這個需求,
而不去深究保險實質的理賠內容。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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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定義的殘廢
跟你想的一樣嗎?
殘廢險跟殘扶險,最大的問題在於
你想的殘廢與保險公司所訂定的殘廢,
中間有很大的落差。
殘廢險、殘扶險、長期照護險……
最近幾年會這麼熱門,就是因為大家都想到
萬一老年的時候;萬一我不能工作的時候;
萬一我需要請外勞的時候…… 如果我身邊沒有錢,
現在先買個長照險、殘廢險……
到時就可以靠保險公司的理賠金
來 cover 申請外勞所產生的費用!
目前台灣的外勞,
大約有 20 幾萬人是屬家庭類的。
滿街都會看到一些外勞朋友
用輪椅載著生病的雇主在公園散步。
看到這種情形大家都會擔心,
再加上保險業務員的鼓吹,
所以很多人會去購買長期照顧險、殘廢險……
以備不時之需。
大部分都會強調
「肢體」殘廢才賠
在台灣請一個家庭外勞平均一個月要花費 3 萬元,
一年要花 36 萬,10 年的話平均也要 360 萬,
這對一個家庭來講算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所以保險公司就順勢推出這種殘廢險、
長期照護險或長期看護險…… 等等之類的。
再加上現實的環境也經常在公園、馬路、醫院…
看到許多外勞的朋友,就會讓保戶私底下想到萬一
哪天自己也老了,到時候拖累家庭、小孩怎麼辦?
買保險的觀念基本上沒有錯,但是老年的時候,
所發生的各種殘廢或疾病,
與保險公司理賠的標準是不是一樣?
我希望所有的讀者朋友要仔細的去思考條款內容,
到底符不符合自己所想像的需求。
殘廢險、殘扶險中的殘廢,
簡單的講就是因病或意外所造成的殘廢。
重點是你想的殘廢與保險公司所訂的殘廢標準一樣?
(保戶可以自行查閱保險公司的殘廢等級表)。
各位有沒有發現
其中大部分都是肢體的殘廢才可以理賠。
這個殘廢表設計的內容
是照意外險所設計出來的,
所以大部分都屬於肢體或外觀的缺損,
才排入這個表中。
可是因疾病造成的殘廢居然也沿用這張表。
翻譯成白話來講,
常見的老人失智、中風、心肌梗塞、癌症…
可以理賠嗎?輕、中度的中風算殘廢嗎?
老人失智算殘廢嗎?
如果都不算,那我們所認為的殘廢,
與保險公司所認訂的殘廢是不是一樣的?
所以說大家不要自以為殘廢了,保險公司就一定會理賠。
這是極度錯誤的認知。
另有一個重點中的重點:
以上所列的險種,
身故都是不理賠的。
(身故的重要性可參閱
長照險 保費不低
但理賠標準模糊
長期照護險、長期看護險也類似同樣情形,
大部分的保險公司因為都是銷售終身型的,
所以保費並不便宜。
理賠的標準也算模糊!
上面說的殘廢表最起碼還有一張表
可以讓大家看到內容。
但長期照護險和長期看護險
理賠是用幾個字來敘述,
例如日常生活的吃飯、上廁所、
穿衣服、上下床或是走路…… 等。
要有 2~3 項需要他人協助者才可理賠。
特別要強調「需要他人協助者」,
會不會事情發生了之後,
家屬自認為需要他人協助,
但保險公司認為還不太需要他人協助?
這時候理賠就會產生很大的糾紛。
還是那句話:「你想的長期照護跟
保險公司所想的長期照護可能會不一樣!」
我相信長期照護險和長期看護險這些的理賠內容,
很多保險業務員也不一定會說得很清楚。
因為每位病人的狀況 在不同的醫生解釋下
也都會不太一樣,更何況是一般的保險業務員。
年老因病如果符合殘廢、長期照護的理賠,
會不會在 0~10 年左右就往生,
一個月只領 1~2 萬元,
一年才領 12~24 萬,10 年呢……?
再次強調買保險要先買
「低保費、高保障、理賠明確」的險種。
理賠不清不楚的保險不是不能買,
它應該屬於購買的第二順位才對。
*再次提醒: 萬一不幸身故,家人還小,責任丟給誰呢?請大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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