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婚姻關係影響報稅及省稅做法,
納稅人該有什麼報稅對策呢?
民風開放,很多人堅持不婚,
造成結婚率下降,
同時, 大家也能接受「不合則離」的觀念,
使得離婚率逐年提高。
不同的婚姻關係會影響到報稅方式及省稅做法,
納稅人該有什麼報稅對策呢?
繼續看下去...
(贊助商連結...)
根據這本 2017最新版的省稅專刊
教我們的撇步...
每年最多可省下 $65,600 的所得稅!
這一篇,告訴大家
新婚、喪偶 報稅對策不一樣!
情況❶ 同居
視為單身
各自單獨申報同居關係
在法律上視為獨立的個體,
申報個人綜所稅時須獨立申報,
因此同居人的親屬
無法互相申報扶養。
情況❷ 新婚
可單獨或合併申報
夫妻在新婚當年度
可選擇「合併申報」或「單獨申報」,
往後皆須以家戶為單位申報。
至於新婚當年度該怎麼申報最有利,
須視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
例如男女雙方都屬於高所得族,
則應該分開申報
否則兩方的所得加起來,
將會適用較高的稅率級距。
若男方所得高
而女方無所得或收入較低,
且女方有多位扶養親屬
則採合併申報較為有利。
值得注意的是
即使結婚當年度選擇夫妻單獨申報,
仍可列報扶養配偶的父母,
此外,結婚雙方當事人
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之後,
婚姻才生效。
情況❸ 分居
仍要合併申報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
夫或妻各有所得者,在婚姻關係存續中,
都必須合併申報。
但是已經分居、尚未離婚的夫妻,
因為不清楚對方的所得情況,
所以在申報綜所稅時
只要填上另一方的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與戶籍地址,
在申報書上註明「已分居」,
以便國稅局通報歸戶課稅。
歸戶合併後的全部應納稅額,
可申請分別開單,
依個人應納稅額
占夫妻稅金總額比率計算,
各自分攤繳稅。
要注意的是,如夫妻分開申報,
卻沒有在申報書
寫明配偶關係以致逃漏稅的話,
會被補稅、送罰。
此外,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
取得保護令的受害人,
夫妻所得可分開申報,
須由受害人檢附保護令影本一併申報,
以便國稅局據以通報歸戶課稅。
情況❹ 離婚
視同單身申報
離婚當年度,
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合併申報或獨立申報,
至於採用哪種方式比較划算,基本原則還是:
兩方都有所得者,分開報稅較有利;
若有一方無收入,則合併申報較有利。
此外,離婚時,可能會支付贍養費,
但無論是採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
贍養費都不用計入所得課稅,
也不算一方對他方的贈與。
對於離婚夫妻而言,
最重要的節稅規畫重點,
就在小孩子的扶養權了。
若是和平分手,在稅務規畫的考量下,
由所得較高的一方申報扶養子女,
所得到的節稅效益較大。
如果離婚夫妻無法協調由誰扶養子女,
造成重複申報扶養情況,
國稅局的認定是,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人才算實際扶養子女,
由確實扶養子女的一方申報扶養,
另一方如重複申報,
將會被國稅局剔除子女免稅額,並予以補稅。
情況❺ 配偶死亡
由生存配偶合併申報
相伴了一輩子的伴侶先走了,
留下來的不僅有遺憾,也有稅事。
若夫妻沒有被子女申報扶養而是獨立報稅,
去世一方的所得由生存配偶辦理合併申報者,
仍可全額列報免稅額及扣除額,
唯死亡的一方,不得為納稅義務
人「本人」,僅得為納稅義務人的「配偶」。
若去世的一方,在生前已由子女申報扶養,
則去世當年仍可由子女申報扶養,
但這部分的免稅額並無法列報全額,
而應按年度生存日數占全年日數比例,
換算出可用的免稅額及扣除額。
這樣,你會報了嗎?
本文由 Money錢 授權轉載,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更多省稅小撇步...
推薦這本《Money錢》2017 省稅我最行 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