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以下讀書心得為本文作者自行編寫,不代表原書作者觀點】
有些意外不一定能理賠?
相信很多大眾都有保保險
目前保險的種類推陳出新
種類相當多
有時自己一個人就可以保上好幾份保單
但有些情況保險公司卻不會理賠給你!
究竟有哪些情況我們應該注意
趕緊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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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常常發生!
在台灣,平均一小時就有一人因意外事故而死亡
連帶至少有一個家庭的生活品質受到影響
我們的確無法阻止意外發生
但透過意外險的保障
卻可以將意外的傷害損失降到最低
低廉保費,追求追高保障
如果出去遊玩,我們都會保平安險
只要新台幣 400 元
就可以買到一日 1000 萬的旅行平安保險
在大多數情況下
要保人都是賠掉了 400 元
但萬一意外事故發生時
卻可擁有 25000倍的理賠金額
保費無關年齡、性別,和職業有關
意外險的保費和被保人的年齡、性別無關
也就是不管你是 20 歲、30 歲或是 50 歲
只要保障相同
每人每年繳交的意外險保費都是相同的
但保費和工作性質的安全度有關
相對於不同的職業分類
對應不同的費率
投保期間,如職業身分有變更
要保人必須主動通知保險公司
避免將來理賠時產生糾紛
那有了意外險就安全無虞了?
不是所有意外保險公司都會理賠
在家裡意外心臟病死亡
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
死亡的發生常常總是很意外
意外傷害保險 (簡稱意外險) 卻不總是都會理賠
因所謂意外險的「意外」或「傷害」
指的是因遭受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意外事故
例如:車禍、飛機失事、外來第三者所引起的傷害
上述提到的意外心臟病死亡案例
如能證明是先有意外事故發生
才導致心臟病發作而死亡
方可歸屬於意外
例如:發生地震後,先被天花板掉下來的燈管砸傷
雖不致命,但因驚嚇過度而心臟病發死亡
此時保險公司就應該理賠給付
羊毛出在羊身上
無明顯能舉證的意外事故不一定獲賠
若遇到無明顯能舉證的意外事故
如被搶匪強劫同時砍斷手掌
原本可理賠保險金額的 50%
但因搶匪逃逸
此時縱然空有警察局報案筆錄
通常也不見得就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俗話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舉證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因此誰需要負責舉證責任
往往誰就會成為敗訴者
屬除外責任保證不賠
目前意外保單有所謂除外責任
如直接因故意行為、犯罪行為、喝酒開車
核子爆炸、戰爭、特技表演等引起的事故傷害
保險公司是不需要負擔理賠給付責任的
除非,能舉證雖然是酒後開車
但是先發生車禍才引起傷害
那保險公司就得承擔理賠責任
就是因為有這些除外責任
才有便宜的保費
都清楚哪些情況才能夠理賠了嗎?
攸關自身權益,趕緊弄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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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吉漳 出版社:財經傳訊
本文為 CMoney官方 編輯群整理撰寫之 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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