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欠繳不必一次繳清 分次補繳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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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09 17:53
  • 更新:2018-07-26 14:33

國保欠繳不必一次繳清 分次補繳也行

(圖/shutterstock)

 

文章來源:Money錢第97期

 

聽說國保欠繳 10 年保費,

會喪失國保年金領 A 式的較有利權益,

但我是受刑人,

若出監後國保已欠繳逾 10 年,

繳清是否可適用 A 式計算呢?

欠款是否有要求一次繳清呢?

 

上述問題是桃園的胡先生發問的。

 

國民年金保險上路多年,

但絕大多數的民眾還是不知道

相關權益與義務,

甚至有很多人採取不理會的態度。

 

我們請來勞動部國民年金納保計費科科長

溫秀珠 為我們解答上述問題...

 

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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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保費欠繳達 10 年

不能請領較優的 A 式年金

只要有欠繳國保保費逾 10 年不能補繳,

導致不能計入保險年資的紀錄,

依規定在請領國保老年年金時,

就不能擇擾以 A 式計算

( A 式最低有 3500 元的給付保障,較有利 ),

這點適用於所有國保被保險人,

不會因是受刑人身分而有不同,

受刑人在監所也會收到保費繳款單。

 

專家建議

胡先生可採 2 種方法:

方法 1. 向政府申請補助

先減輕繳費壓力,

主動跟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區公所申請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資格認定,

一經審核通過從申請當月起,

政府補助保費比率會從 40% 提高至 55% 或 70%,

越早申請、往後負擔越輕,

胡先生可利用書信往返申請。


方法 2. 繳還積欠已久的保費

著手解決已欠繳的保費,

若無法一次繳清,可分次補繳,

但記得先繳「欠比較久的」部分,

因為,欠越久的,越早逾期。

 

以國保開辦第 1 期繳款單為例,

2008 年 10 月國保開辦後,

保費每 2 個月為 1 期,

第 1 期繳款單( 10月及11月 )

在當年度的 12 月底開出,

繳款期限是 2009 年 1 月 31 日,

假如這筆保費一直到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都沒繳清,

之後不能再補繳,被保險人會留下

因欠繳保費而有不計入保險年資的紀錄。

 

由於每位被保險人的投保期間不同,

欠繳情況也不同,

再則,遺失繳款單的也大有人在,

建議先向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查詢( 書面亦可 ),

釐清個人欠繳情況,

如此一來,日後只要手邊有錢,

視經濟能力申請補開繳款單,

彈性分次補繳欠最久的 1 期或 2 期皆可。

 

 

國保可以保障後半輩子的生活,

除非你有非常明確的財務規劃,

否則,該繳的錢不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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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錢雜誌,是台灣理財‧投資‧股票‧基金‧退休‧保險規劃學習網。www.moneyne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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