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釁?誤闖?重機 連署爭取「路權」,但卻違規騎上 國道公然挑戰 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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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23 11:36
  • 更新:2017-07-04 09:59

挑釁?誤闖?重機 連署爭取「路權」,但卻違規騎上 國道公然挑戰 公權力...

(圖/shutterstock)

 

文/danish

 

現在重機能騎上快速道路,

汽車和重機時常有爭道的現象

一堆重機在車陣中鑽來鑽去

真的很危險

 

不是說要路權等同汽車嗎?

那怎麼可以鑽來鑽去呢?

騎士的素質才是真正的關鍵啊...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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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危險也增加

重機上國道我是不反對

甚麼車上國道基本上我都不反對

你有辦法速度一百不阻礙道其他車輛通行的

你上國道是你應該有的權力

 

只是我有一個要求

不是要你們簽切結書啦!

是希望你們跟保險公司談談看

看看能不能加保一個國道的意外險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即使肇責不在重機

體傷部分由重機的車主自己負擔

(車損論肇責,雙方車主都不逃避)

 

為何要做這樣的要求呢?

重機車主最愛提倡平等的路權

從這個角度出發開放重機上國道

問題不在車而是在人

(講得很好)

 

人人都有權利上國道,

但肇事責任有平等嗎?

你覺得車子不管車種車型,都應該平等

這個我贊成,就像我前面講的

只要速度能夠達最低速限,不阻礙他人

都有權力上國道

 

載具的權力要平等

那駕駛人的權力,是不是該平等?

機車撞汽車,修一修幾十萬塊

汽車撞機車,也是幾十萬啊,超過的部分

你們請保險公司看看他們要不要承保

 

如果有哪一間保險公司願意承擔這種風險,

你再告訴大家

道時候我就幫你們號召鄉民上街幫你們爭路權

你們一定會說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肇事了阿

 

 

路權平等,但風險不平等

但是從以往的例子來說

台灣的判例不管如何

都會用一人一半

或是你七我三

應注意未注意這種說法

就是說即使你有絕對路權

也很有可能要承擔部分肇責

這會造成

即便我有絕對路權也要分擔肇責的情況下

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而且機車撞汽車,最多修車

汽車撞機車,騎士受傷,

刑事責任是甚麼過失傷害之類的

你撞我,賠車

我撞你,賠你全家

你們不覺得這個風險很不對等嗎?

問題真的不在車,在人

 

 

 

 

在追求平等的同時,

該設身處地,先為對方想吧!

所以我是建議,

若你們重機騎騎士真的追求平等的權力

那應該設身處地幫汽車駕駛人想一下

我開車這麼久,里程數也超級高

車不怕撞,撞壞再修

修不好再買一台而已

買車的錢都是小錢

 

最怕,就是怕撞到對方受傷

所以我的車體險保額都是最低的

車子撞到,我都還有選擇要不要修的餘地

但乘客險,體傷險,我保很高

因為這一賠,都是五百一千萬的以上的金額

高到可能讓你傾家蕩產,讓你一輩子翻不了身

 

 

 

而且最怕撞到重機

重機騎士不像我們這種社會底層貧賤的市井小民

大部分都是社會上有頭有臉的成功人士

這種撞下去,光皮肉傷沒有一兩百萬是解決不了的

拜託你們行行好

這麼尊貴不凡的身價

真的要騎機車

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本文由 danish 授權轉載,原文 於此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Cmoney / jenny_hs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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