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事,就要拿來當飯吃!想要找到喜歡並且能夠勝任的工作,你必須「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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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0 10:24
  • 更新:2018-07-17 15:01

喜歡的事,就要拿來當飯吃!想要找到喜歡並且能夠勝任的工作,你必須「這樣做」...

(圖/shutterstock)

 

經常被在各種場合問到,

你是怎樣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 

其實這中間頗多曲折,

寫作於我而言,也不是上天所賜的良緣。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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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後那幾年,

為了找到自己喜歡的,嘗試了各種工作

初出校門,

我在國企工作,嘗試過很多兼職。 

去廣告公司做過文案策劃,

去IT公司打過工,學過外文考過研,

還拉朋友做過簡餐外賣,

算創業,當然也包括寫作,

這些都是我有興趣去做的。

 

那幾年,我像活在馬戲團裡。 

別人下班就沒事了,我的工作才真正開始。 

父母埋怨我定不下來,心浮氣躁。 

我不知道怎麼反駁。 

我當然希望自己能像他們期待的那樣,

安心地大企業做一輩子行政工作,

可是,我雖然不知道自己喜歡的是什麼,

但我非常明確,

那種生活、那份工作,非我所喜。

 

所以,你看到了,

想要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

首先要多多嘗試,

度過一段顛沛流離的青春。

 

 

有運氣與悟性在20歲

用喜歡的事情謀生的人,太少了。

大多數人是與我一樣,在不斷的試錯中,

找到了喜歡並且能夠勝任的工作。 

而那些永遠在問如何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

或者根本不知道喜歡什麼的人,

身上往往有一個共性:想得多,做得少。

 

希望找到答案再去做,就永遠也找不到答案。

 

多嘗試的另外一個好處是,

明白自己的能力所在。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但不意味著喜​​歡就能做好。 

在幾件都不討厭,

但喜好程度有差異的事情中,

最終被選擇當成工作的,

其實是與你的天賦或者說先天條件最契合的。

 

喜歡只是一種初始狀態,

要達到「愛你所做,做你所愛」的境界,

需要成就感的支撐。

 

當初與我一起寫作的小伙伴,

有一個比我更愛文學。 

我三天寫一篇的時候,她就一天寫三篇。

當我的第一篇文章被晚報副刊刊載,

她說你運氣真好,語氣中有一絲忿忿不平。

 

的確,

她不僅比我更喜歡寫作,且比我更努力地寫作。

 

我在嘗試各行業跨界的時候,

她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不停地寫。

 

 

 

可是,

經歷對於一個寫作者來說,是巨大的財富。 

她縮在那個大企業的倉庫裡,

看著熟悉的風景與熟悉的人,

寫著自己熟悉的事,

一日日,一年年,

當初的熱愛因為收穫不到成就感而日益陳舊破碎。

 

最近見到她,

已經做了全職太太,

按理說是很合適把寫作當成第二職業,

問她是否還在堅持,

她卻意興闌珊地說,長文寫了也沒人看,

倒是經常發發朋友圈,

「在朋友圈裡,我文筆最好,很多人點讚」

 

最愛,有可能變得不那麼愛

我們其實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堅強,

可以不求回報地愛一份工作,

僅僅因為最初它是自己喜歡的。

 

最愛,有可能變得不那麼愛,

最喜歡,也有可能變得不那麼喜歡,

如果你做這件事的成就感,

遠遠無法抵消挫敗感的話。

 

 

 

愛你所做,做你所愛

多多嘗試,找到你真正喜愛的事物吧!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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