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10 年後,每 3.4 個青壯年要養一個老人,
而每 5 人中就有 1 人是 65 歲以上老人。」
「國人一生中的長期照顧 ( 簡稱長照 ) 需求時段約為 7.3 年。」
人口急速老化,少子化的超高齡社會即將來臨,
根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所做調查,
96.7% 的年輕族群 ( 30 至 39 歲 ) 同意長照為人生必經之事,
卻有近 60% 的人沒有為長期照顧做好準備。
有鑑於此,長照十年計畫誕生,
《長照法》也在 2015 年 5 月 5 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然而,《長照法》究竟是什麼?
為什麼近來這個沸沸揚揚的議題會如此飽受爭議?
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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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法》究竟是何方神聖?
在搞懂《長照法》之前,你必須先了解......
什麼是「長期照顧」?
長期照顧,簡稱「長照」,
簡單來說,就是為失能的長輩及身心功能障礙者,
提供「長期性」醫療、保健、護理、生活、個人與社會支持等照顧,
藉以改善、維持或恢復他們的正常生活。
而《長照法》,其實可分為兩個不同的法律,
《長期照顧服務法》和《長期照顧保險法》。
兩者之間的內容與異同整理如下: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而長照十年計畫與兩法內容的內容比較如下: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前面所述,三讀通過的「長照法」即是《長照服務法》。
為什麼需要《長照服務法》?
台灣目前人口急速老化的現象想必大家不是第一次聽說,
而老化、少子化的結果,
就是青壯年人口的「扶養比」愈來愈重。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而年齡愈大,失能與失智問題就愈嚴重,
這時候便須仰賴長期照顧 ( 平均時間約 7.3 年 ),
但隨之將面臨的,不僅是沉重的花費,
還包括未來照顧人手的短缺。
目前台灣長期仰賴外籍看護作為照顧人手,
但隨著東南亞經濟逐漸起飛,
「瑪莉亞大軍」的母國印尼與菲律賓即將停止輸出外籍勞工,
此舉勢必對台灣的長照資源造成不小的衝擊。
此外,很多人以為失能多發生在高齡族群,
但根據衛福部 2015 年第一季為止的統計資料,
45 至 64 歲中壯年失能人口竟佔總身心障礙人口的 36.3% ,
且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也極可能導致日後的長期照顧需求。
長照,不只是老人的專利!
有了「長照保險」,
我可以得到什麼樣的保障?
根據《長照保險法》草案,
經評估有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
長照保險將失能分為 4 級,
每個月可從保險免費得到的服務從 15 至 93 小時不等。
若經評估為重度失能,
且需送往機構進行全日住宿服務,
每個月將可獲得 21,300 元的服務;
而若是請長照服務員到家中照顧服務,
則可給付其時薪 237 元。
立意良善的《長照服務法》,為何飽受爭議?
1. 一年 24 億財源哪裡來?
「財源」是長照制度實施的核心。
根據《長照服務法》草案當中所提及,
財源由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支應。
對此,民團批評,財源不足將使長照淪為空談,
發展基金5年120億元換算下來,平均每年只有24億元,
相較於衛福部推估每年至少600億元的長照經費,天差地別。
一年24億元的預算,
若分配到319鄉鎮後可能所剩無幾,
恐怕有無法改善現況,浪費預算的疑慮。
2. 全民買單不符世代正義
現行的基金財源規劃來自稅收和菸捐,
等於讓全民不論老少都要出錢,
長照法誕生的背景是「少子化」,
正是年輕人少到無法長期照顧長輩與失能者,
因此由政府整合資金和負擔長期照護,
但若此資金來源仍要年輕人支付,
恐有寅吃卯糧的狀況發生。
3. 長照、人力商品化?
此法允許營利事業經營長照服務,
會不會導致長照商品化,使長照淪為「有錢人的福利」,
而無法對一班的新貧階級給予實質幫助?
此外,《長照服務法》雖通過,
最關鍵的兩個問題──「財源」和「人力」卻尚未解決,因此......
有「第 2 個健保」之稱的
《長照保險法》出現了
所謂的長期照顧保險,
如同全民健保,採全民納保的方式,
一旦經評估要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
最快將於 2018 年上路實施,
推估服務使用人數達 82 萬。
根據行政院訂定的草案,
保費分攤比率為個人 30% ,雇主 40% ,政府 30% ,
開辦前 3 年長照保險費率為薪資所得的 1.19% ,
往後每 3 年會再精算一次。
以每月收入新台幣3萬元民眾推估,每月保費為 108 元;
若是月收入5萬元,每月則約繳納 180 元保險費,
大約是健保保費的五分之一。
衛福部指出,民眾每月平均保費約 140 元,
所得最高一級的民眾每月需繳納近 650 元;
至於長照資源匱乏的偏遠地區居民,則可減免自行負擔費用。
此外,除了規定保費,
民眾領高額獎金、利息、股利及租金等,也要繳補充保費,
估可挹注保費收入 40 億。
然而對此,
商業總會表示負擔過高!
根據原先的草案,
雇主、個人、政府三方的分攤比例為 3:3:4 ,
後來改為 6:3:1 ,
如今才降回 4:3:3 ,
但商總認為儘管如此,企業分攤的比例還是過高,
不符合當初與政府協商的結果。
此外,亦有立委提出質疑:
繳費後的服務在哪裡?
若民眾覺得用不到,就會拒繳。
如同目前健保目前所面臨的問題與批評,
外號「健保第二」的長照險所面對的疑慮,
與健保相比自然有過之而無不及,
甚至也有人提出政府「選舉前亂開支票」的嫌疑。
因此,各界目前仍意見分歧,爭議不斷。
"To be" or "Not to be"?
( 中譯:為之,或不為之? )
所謂的保險,即是一個「眾人分攤風險」的概念。
從文章開頭我們可以瞭解到
長期照顧確實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且等到真的有需要之時,可能也已經來不及,無力負擔了。
儘管長照法目前爭議不斷,
各界仍存在許多討論空間,
但此法的良善立意,
此法與我們生活的息息相關,仍值得我們去思考:
究竟我們有沒有長照險的必要?
如果有,是否有全民分攤,強制納保的必要?
長保法通過後,是否能使長照制度比起現在更有效率的運作?
抑或是不應徒增政府、雇主民眾的負擔,
只要給民間團體一點補助,讓相關企業去進行、承保即可?
"To be" or "Not to be",值得我們深思。
有了政府的「長照險」,
我還需要向保險公司投保嗎?
政府有政府的「長照險」,
而保險公司也有他們自己在賣的「長看險」和「類長照險」。
看到這裡,想必大家都一頭霧水了。
因此在這邊要先和大家說明一下,
「長照險」( 長期照顧保險 ) 是屬於一種社會保險,
也就是強制全民投保的一種保險;
而「長看險」( 長期看護保險 ) 和「類長照險」則是商業保險,
也就是一般由保險公司負責承保的保險,
在《長照保險法》正式上路以後,
它們的作用將轉變為補充「長照險」所不足,
或者沒有給付的部分。
前者和後者的關係將有如「健保」和「醫療險」一般。
長看險是一種商業保險,又稱為「傳統長照險」,
但是與前面所提及,
草案通過,強制全民投保的「長照險」是不一樣的喔!
而類長照險可分為兩種:
「特定傷病險」和「殘廢照顧險」( 殘扶險 )。
關於以上三者的整理如下表所示: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至於有沒有投保這 3 種商業保險作為補充的需求,
大家可視自身的財力和家族病史等情況加以決定。
「長照法」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目前「長照十年計畫」已於 2007 年在行政院通過,
而「長照法」中的《長照服務法》也於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至於根據前文所述,
長照的關鍵,有「健保第二」之稱的《長照保險法》,
也於 2015 年 6 月4 日在行政院通過了草案,
並即將送審於立法院,進行讀會。
「長照保險」是否真的能趕在 2018 年正式實施,
各界意見分歧,
且即將到來的 2016 總統大選,也是一個變數。
但可以確定的是不管長照險最後有沒有實施,
對我們的生活,甚至往後的人生規劃都會有一定的影響。
所以該政策的進度和動態,
都與我們息息相關,
我們應該隨意保持關注和關心。
參考文獻
想更深入了解的朋友也可以看看
《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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