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
不少人認為勞退金是每個月從自己的薪資理扣除,大錯特錯!勞工退休金應該由老闆負擔!每個月都被扣 6% ,長年累計也是一筆大數字;「勞退新制」好好掌握 6 大重點,別眼睜睜看著自我權益溜走!
文 / 紀佳妘
「勞退新制」6 大重點
不少人對勞工退休金一知半解,時常聽到「老闆直接從我的薪水扣 6% 的勞退金合理嗎?」,或是「沒領到勞退金就過世該怎麼辦」等消息,只要掌握「勞退新制」6 大重點,就能避免勞退金傻傻被坑不自知。
一、轉換工作可以帶著走,繼續累積
即使勞工離職後,換一份新工作,之前每月公司提繳的新制勞工退休金,放在個人專戶一樣會持續累積,等到符合請領門檻時,照樣可以請領。
二、要以全薪 對應月提繳工資申報提繳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皆屬工資,所以應該以「全薪」申報提繳,不能以底薪或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後的實領薪資申報。
三、雇主每月至少提繳 6%,不能從員工薪水扣
勞工退休金應由老闆負擔,不能從員工的薪水扣除,如果雇主從薪水直接扣,已違反勞基法規定,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處、局)申訴。
四、勞工可以自願在 提繳率 6% 範圍內彈性提繳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可在每月薪資 6% 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也就是勞工每月自提金額可全數從薪資所得扣除,因此薪資越高,可省的稅就越多。
五、一般勞工 年滿 60 歲可以領回
當勞工申請退休金時,會結算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年滿 60 歲、年資滿 15 年可選擇一次退或月退,但年資未滿 15 年者,只能適用一次退,但若未滿 60 歲的勞工不幸喪失工作能力,即可提前請領勞退金。
六、未領取就過世,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領取
勞工若在領退休金前死亡,或已領取月退休金,但未領到平均餘命或所定的請領年限前死亡,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可以請領一次退休金,若過世超過 3 年都沒有人來領取,勞保局會主動通知遺屬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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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勞工保險局 / 責任編輯:Willi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