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狼師 和小四女童交往4年… 台灣的法律 卻稱「沒過夜、性侵」就不能依法處理

媽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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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26 15:37
  • 更新:2020-10-26 16:17

性侵

 

【編聊邊看,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台北市中正區一名 35歲某國小男老師

與一名國二女學生,從她 4年級就開始交往

除了向女同學告白說「我喜歡你」、

「我要跟妳交往」和

「等妳18歲就會跟妳結婚」,

給她租屋處的鑰匙,

女學生一個月去過男老師家 3-4次,

白天還會一起出遊,

涉嫌對未成年女學生

做出親嘴、摸大腿等親密行為,

校方(9/16)召開教評會,

確定解聘這名教師,

終身不得再任教職,

而教師還可以再上訴。

(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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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媽媽經

 

該起事件是由女學生的姊姊發現的,

姊姊先是發現妹妹有一把男朋友的鑰匙,

一問之下才知道對方竟是妹妹的國小老師

兩人長期使用 QQ在聯絡。

你知道嗎?

現在的法律竟然說:

如果沒有過夜、沒有性侵,

就無法保護女學生

許淑華表示:

婦幼隊和校方性平會直接問女學生:

「有沒有發生關係,

如果沒有性侵,就沒辦法處理。

「女學生沒有在男友家過夜,

就無法構成和誘或略誘。」

「需要跟女同學驗明正身。」

該名男老師目前僅「停聘」,並沒有「解聘」。

讓女學生的父親聽了非常火大,

憤而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投訴。

 

女學生的父親表示:

該名男老師還跑去女兒的國中,

找校長、主任請求不要召開性平會,

甚至還跑來家中,父親想申請保護令

竟一直得不到回覆,還沒有下文?

針對許淑華的舉行的記者會,

婦幼隊的回應是,

該名男老師涉嫌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的性觸碰

已對該名老師依妨害性自主罪偵辦中。

而校方的回應是,

下週一會召開性平會,討論老師是否解娉。

 

25年的差距,

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我們可能會認為

該名男老師有戀童癖?

那你分得清蘿莉控和戀童癖的差異嗎?

其實,蘿莉控並不是一種病,

所以它不等於戀童障礙,

然而,不管是哪一種,都可能會觸法。

(一)蘿莉控:

是指男性對年紀有一段差距的少女

抱有戀愛情懷或性慾。(參考:方言文化)

(二)戀童障礙:

由美國精神醫學會詳細定義為

「對未滿12歲的少女

反覆持續六個月以上的性幻想、

性衝動、性行為」。

 

 

從心理學來檢視:

男性迷戀青春期少女的心理

基於本能,

男性喜歡年輕女性是正常不過的事,

但若這種慾望過於強烈,如:

過於害怕變老、對於純潔的心靈

和年輕的肉體有強烈的渴望、

恐懼成熟女性、討厭大人,

對兒童產生認同感等,

會導致不正常的人格失調

心理學中的「退化作用」

可以用來解釋此一特殊喜好,

退化作用是自我防衛機制的一種

是自我用來保護自己的一些心理策略

以避開正常生活過程中會面臨的焦慮。

自我防衛機制可以提供一個「緩衝」

來減緩情緒衝突,自我防衛機制並不是病態,

反而具有「調適」的功能,

可以維持個人的自尊和價值感。

然而,人在成長的過程中,

如果不斷的產生各種防衛機制,

來應付生活上所碰到的挫折,

就會漸漸成為扭曲的人格特質

因此,佛洛依德認為

過度使用防衛機制會造成神經症

善用自我防衛機制,真實的面對自己,

努力經營有意義的生活目標

及良好的人際關係,

才得以創造積極的人生。

 

保護孩子,才能免於遺憾:

此文由 媽媽經 授權,原文刊載 於此

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CMoney編輯/LULU)

(圖/shutterstock,非當事人,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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