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閒置股票創造額外被動收入—完整的「借券」教戰守則(2)

華倫

華倫

  • 2020-07-27 16:40
  • 更新:2020-12-23 13:43

利用閒置股票創造額外被動收入—完整的「借券」教戰守則(2)

圖片來源:shutter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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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分享財報資訊與個人看法,無邀約之實,僅符合量化條件的個股,無推薦之意,僅供參考、任何交易行為須自行判斷並承擔風險。

 

前言

關於「借券」,

投資人可開辦借券戶

將股票出借賺取利息,

開辦時,

於券商臨櫃會要求勾選一些項目,

說明如下:

 

第一點

若股票出借時,

股東會最後過戶日是否提前還券?

若勾選是,

則投資人會收到股東會通知書,

可參加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利,

或領取公司股東會紀念品;

若勾選否,

則不會收到股東會通知書,

便無法出席一年一度的股東常會。

 

第二點

當股票出借時,

若遇公司現金增資是否提前還券?

若勾選是,則投資人會收到現增繳款書,

以利參與公司現金增資;

若勾選否,

則借券人會以權益補償方式

將增資繳款書寄給出借人,

出借人將現增股款

存入指定戶頭即可參與公司現增。

 

第三點

某些券商會要求投資人

自行設定股票出借利率,

則投資人可參考證交所網站,

參考個股之出借利率。

>>https://mis.twse.com.tw/stock/sblInquiry.jsp

 


 

借券交易的三種方式

一般以利率較低者優先出借,

但應避免出借利率設定太低,

如此淪為殺價競爭,賺取較少的利息;

但也不宜設定過高,因較不易出借成功。

目前市場上主要借券人有外資、

證券商、自營商為主,

其中外資佔了八、九成以上的借券量,

借券交易有定價、競價、議價三種方式。

 

其中定價交易年利率3.5%,

此項交易方式近年來已較少出現;

第二種是競價交易,由雙方報價系統撮合,

此種方式是投資大眾出借股票的交易模式,

散戶投資人只要關注競價的出借利率即可;

第三種是議價交易,由雙方契約議訂,

此種交易模式為法人機構間的互相借券。

而競價及議借以年利率在20%以下。   

 

依規定,定價、競價交易

由證交所承擔風險,

而議借交易由借貸雙方承擔風險,

但基本上,

借卷人並不會有違約的情況發生。

其實借券最大的風險在於股票出借時,

公司出現重大利空,

造成股票大跌,無法及時賣出股票,

像筆者友人在出借葡萄王(1707)股票時,

發生公司產品改貼過期日期標籤的傳聞,

造成股價重挫,此時必須將股票CALL回,

約2到3天時間,始可賣出股票。

 

另外借券還有一項很重要的事項必須要注意,

那就是當股票出借,

如遇公司除權息的『權益補償』問題,

這又分成兩種狀況,說明如下:

第一、

股票出借,但借券人未將股票賣出,

配股配息之後,借券人將返還給出借人,

這情況和股票在自己集保帳戶中相同。

 

第二、

股票出借後,借券人將股票賣出,

同樣在配股配息之後,

借券人將返還給出借人,

但此時不適用可扣抵稅率,

所以當借券投資人的綜所稅率低,

將無法享有綜所稅退稅的好處;

但如果借券人的綜所稅率高,

此筆股利所得便不計入綜所稅內,

可以達到領股息又避稅的好處。

 

借券的小知識

這些年來流行「存股」,

存股族要的是穩定的股息收入,

因此交易行為比較少,

股票閒置在戶頭裏

可以利用借券來創造額外的收入,

當然若股票套牢不捨停損賣出,

也可以透過借券方式讓股票資產活化,

藉此增加收益。

 

「借券」就是「有價證券借貸」,

借股票的多是外資或國內法人,

他們可能將股票拿去建立空頭部位,

也可能用來避險、套利。

因此借券的時間長短也不一,

可能只借1天,也可能借好幾個月

(借券時間為半年,但可以按規定展延)。

借券收入屬於租賃所得,

無須扣繳二代健保1.91%的費用,

但若出借所得超過2萬元,

則依規定必須先扣10%所得稅。

 

欲申辦借券業務,

主要可以透過兩種方式,

一種是將股票信託給銀行或券商;

另一種是「雙向借券」。

 

早期政府只開放信託借券,

投資人(自然人)欲將股票出借,

必須將股票信託,

像大型銀行如台新、永豐、中信、合庫等;

券商如凱基、元大、富邦均有承辦股票信託業務,

但門檻通常較雙向借券高,

投資人需要有數百萬市值的股票

或超過一定的張數才能辦理,

股票借券信託也是信託的一種,

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

借券信託受益為自己稱為「自益信託」,

委託人與受益人皆為投資人本身;

若將借券收益贈與給他人則稱為「他益信託」,

不論自益信託或他益信託,

受託人為銀行券商。

投資人開辦信託戶後,

受託人「透過證券交易所平台」辦理出借業務,

出借人可為外資或其他法人。

 

而為了擴大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

融資融券業務所需的融券券源,

政府於2016年2月1日開放

證券商可以自行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

或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向客戶借入,

供投資人融券賣出,

即所謂「雙向借券」業務,

此項業務門檻較低,

投資人不須將股票信託,

只要在集保戶頭裡的股票均可辦理出借,

由各「券商平台」辦理競價出借,

比如說在凱基辦理雙向借券業務,

出借人就是凱基證券;

在元大證券辦理,出借人就是元大,

一般券源多、規模大的券商出借機會較高。

 

總結

不論採用信託或雙向借券哪一種方式,

投資人在股票出借過程中,

欲賣出股票都需要將股票「call」回,

通常信託中的股票會比雙向借券慢一天,

那為何還要辦理借券信託呢?

因為信託戶是透過交易所平台,

因此出借人較多,股票出借機率較高;

但雙向借券僅僅透過卷商自有平台出借,

因此出借機率較低,

投資人可考量自身需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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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去是名在 16 年間流浪 13 所學校的代課老師, 在 34 歲時開始師法巴菲特價值投資及存股精神, 在 14 年間不斷地持有好股票,股票市值已突破了 4,700 萬元,邁入財富自由的行列。 FB社團:http://cmy.tw/009V4s FB粉專:http://cmy.tw/009B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