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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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喬恩‧阿考夫
用這個角度想吧。
一開始,當我們興奮之情破表,
我們會認為成就也該如此。
也就因為如此,
從沒跑過一百公尺的人會告訴我,
他們要去跑馬拉松。
我會小心翼翼地問:「你跑過半馬嗎?
你跑過5K 嗎?還是跑過1K ?
有得到過一小面獎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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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總是沒有。
他們從未跑過,但卻堅持要參加全馬。
我們總是太樂觀
你有想過為什麼92%的人無法達成目標嗎?
因為我們常常把目標訂得太樂觀,
樂觀到愚蠢的地步。
科學家稱此舉為
「規劃謬誤」(planning fallacy),
這個概念最早是由
丹尼爾.卡尼曼(Daniel Kahneman)與
阿莫斯.特佛斯基(Amos Tversky)提出。
他們把此問題描述為「一種現象,
在預估得花多少時間才能完成
未來的某個任務時,表現出樂觀的偏見,
因而低估了所需的時間。」
一個又一個的研究證實我們容易
陷入規劃謬誤中,但我最喜歡的案例
是有關大四學生寫學士論文。
心理學家羅傑.布爾勒(Roger Buehler)
請學生預估自己在最佳狀況,以及最壞狀況下,
各需要花多少時間才會完成論文。
平均來說,學生預測要花三十四天才能完成。
但實際上,寫完論文要花上五十六天,
幾乎是預估值的兩倍。
真正有趣的是,不到一半的學生能在估計
最壞情況的時間內完成論文。
即使都已經有最壞情況的打算了,
學生還是沒能正確預估。
放眼望去各種形式的目標設定,
都可以見到規劃謬誤不懷好意的身影。
我有個朋友二十三歲時,決定要放手一搏。
他沒有什麼跑步經驗,最多就在跑步機上跑,
或是在那種開放式樂趣足球賽跑。
一個月大概一兩次在泳池裡來回幾趟。
除了在健身房裡踩踩腳踏車,
他也沒真的去戶外騎過車。
他到底要放手一搏什麼呢?
德州聖安東尼奧舉辦的下一屆
113 公里鐵人三項賽事。
「我有八個月時間可以訓練,
所以我著手規劃訓練進度。
我已經每個星期一到星期五都上健身房,
所以花比舉重更多的時間在
跑步/游泳/騎車上並不難,對吧?
我都計畫好了,準備就緒。
我再也不上健身房了。」
上述情況奇就奇在這個目標
毀了他原本在做的事。
在那驚天動地的目標出現前,
他其實固定上健身房。最後,
他不僅沒參加比賽,
還放棄所有既有的行動。
特大號目標的毀滅力就是那麼強大。
這點有違那些用草寫字體印在
瀑布照片上多愁善感的勵志宣言,
但如果你一開始把餅畫得太大,
就等於詛咒自己無法完成目標。
數據也即將告訴你事實如此。
在我的「三十天目標速成」課程的第九天,
我請參與者把他們的目標砍半,
就像我現在請你做的一樣。
我的理論是人們會高估自己
在固定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事情,
尤其像你我這樣習慣一直從頭開始的人。
一旦我們無法達成
那驚天動地的目標,
沮喪於焉產生,
進一步導致放棄,
永遠無法完成。
舉例來說,如果你的目標是要減 5 公斤,
而你只減了 4 公斤,就等於有 1 公斤沒減成。
多數人都相信那句古諺:
「志向要遠大,以奔月為目標,
即使無法如願,也已躋身繁星之中。」
但人生並非如此運作。
全有或全無的完美主義極端心態告訴我們,
接近並不算數。繁星還不夠好。
以退為進,真的有效
現在你有一籮筐的動機要放棄目標了。
但如果你把目標砍半,
改成 2 公斤,實際卻減了 4 公斤,
你就非常有可能因為這最初的成功而持續下去。
你減去的體重是一樣的,
但這樣的策略幾乎可以保證
你能達到最初目標,再開始下一個目標。
你很難在健身房的牆上看到「把目標砍半」
這樣的標語。感覺像在作弊,但卻很有效。
我的研究者寄給我「三十天目標速成」
的報告時,有個結果特別顯眼:
把目標砍半的人,表現的成績會比過去參加
類似的目標挑戰,平均提高了63%。
不只如此,有九成把目標砍半的人說,
他們更有動力要朝目標前進;
這個方法鼓勵他們繼續往前,
也讓他們更有努力的動機,
因為目標並非遙不可及。
走捷徑的人抵達了終點。
不能把目標砍半怎麼辦?
要是你得償還5 萬元的卡債怎麼辦?
要是那是你的目標,而把目標砍半、
只付2 萬5 的想法讓你有點想吐,
或是非常想吐,怎麼辦?
有些目標很難砍半,不能砍成二分之一,
而是要給你自己多一點時間。
如果你把還清卡債的時間加倍,
最糟的後果會是如何?
你會多付一點利息,但還是能償還所有債務。
記住,我們對抗的是放棄。
我們現在討論的選項並不是:
1. 完美地達成目標,或 2. 把目標砍半,
我們不是針對這兩個選擇在辯論。
我們的選項是:
1. 因為目標太大而放棄,或
2. 把目標砍半並完成。
我正努力讓你不要成為那92%放棄的人。
而如果那意謂著要延長你的時程,那麼就該如此。
把目標砍半或把時程加倍這兩種方法,
都可應用到多數的目標上。
很顯然地,如果你的目標是
服藥或攸關性命之事,
無論如何千萬不要把目標砍半。
或者,如果目的不是要給同事迎頭痛擊,
就萬萬不可改成用一半力氣一直去打。
如果你是為了比賽而受訓,
有相當嚴格的訓練計畫,也請不要違背。
比賽計畫不在此處討論之列,
因為由專家為你制定的嚴謹計畫
已經為你排除過大的目標。
本文摘自《完成 》
作者: 喬恩‧阿考夫 / 原文作者: Jon Acuff
譯者: 謝儀霏 / 出版社:天下雜誌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責任編輯 / Jul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