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捷運看到有人昏迷, 你怎麼做?心臟外科醫師: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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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28 14:20
  • 更新:2020-03-19 15:17

坐捷運看到有人昏迷, 你怎麼做?心臟外科醫師: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

(圖/shutterstock)

 

 

 

文:楊智鈞 

 

同學,這題答案你選什麼?

 

心臟斷層放射影像權威、醫學博士、

新思惟國際教育機構總裁、

同時也是資深媒體評論家-蔡依橙博士,

在早上轉載一篇楊坤仁醫師的部落格,

針對最近火紅的專科護理師考題答案評論

(全文連結請點此)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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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外科醫師:

我看過 3 次路邊救護,

都是快閃而過

楊坤仁醫師在文中強調:

『我的答案是 (D) 兩人皆成立過失致死罪

(雖然我心裡百般不願意是這個答案,但很無奈,就是 D)』

看到這個消息,我在蔡依橙博士的 fb 留言馬上秒回:

『說白一點,我這輩子在台灣到目前為止

路邊看過 3 次路邊救護狀況,都是快閃而過。

我倒想看看誰要唬爛他見義勇為的偉大事蹟。』

我怎麼這麼帶種?很多朋友私訊過來關心:

楊醫師你都不怕被人家說你沒醫德嗎?

我認為,做人要老實一點,

我們來看看接下來底下有什麼回應...

 

鄉民慘痛經驗分享

有位仁心仁術的醫師朋友回道:

『法律人和醫界思考邏輯是不同的,

我相信多數同仁還是很難見死不救的,

至少在院內走廊看到有人路倒,

眾醫護若以事不干己快閃走人,

我相信輿論不會站在我們這邊。』

我們替他的情操與勇氣鼓掌,

關鍵字在輿論以及思考邏輯。

接下來有個真正有親身經歷的醫師回道:

 

『我們醫院(精神科專科醫院)有天廣播急救,

我和其他醫師衝過去急救,結果患者還是不治,

家屬就要求調出錄影帶,一個一個步驟看,

看有沒有疏失………幹!

急救廣播最好還是不要去,

除非值班不得已』

 

連X字都忍不住打心底罵出來了,

可見他有多良心被狗吃的不甘,

我個人聽到院內廣播是絕對不會過去的,

不論有沒有值班,自己當值的範圍內當然另當別論。

醫院內尚且如此,更別說在馬路野外的陌生人了。

 

 

防醫療糾紛,有這 4 種解法:

之後我請到對於資產、投資、車禍、

糾紛都有深入研究的風險管理顧問-

顏宏斌針對這個議題發表看法,

顏顧問做出以下精闢見解:

『我們來看看風險管理的聖經

如何應用在實務(醫療糾紛的不當濫訟)上:

 

1. 風險迴避:

不要出手,

就不會有醫療糾紛。

(編按:如果你跟我一樣打算選1就好,下面就不用看下去了)

 

2. 風險預防:可以出手,

但切記你不是醫師,你只是路人。

醫師救人賠三千萬,

路人救人,對方紅包給你三千塊。

不要當關係人、不要當證人、

不要當相對人,反正就當個好心的路人。

(我同時是車禍調解好心路人、侵權求償好心路人、

信託業務好心路人、信託所得申辦好心路人,

反正不要承認自己是業內人士就對了)

 

3. 風險移轉:

醫責險?不!會提出這個答案,

表示對醫責險認知還不夠啊......。

想想老婆孩子,

還是打電話叫醫院派熱血醫師過來吧。

 

4. 風險自留:

萬一真的忍不住還是出手了,

那,請記得找幾位幫手。

因為,共同侵權行為,你們還可以比例分攤啊(燦爛笑),

然後記得請被施救人切結!』

『我現在都採取『射後不理』策略:有沒有意識?

沒有,打電話叫救護車。

不要找我當證人啊,我也不是關係人、相對人。

看朋友處理車禍變成被告,怕了。』顏宏斌補充。

 

美國西雅圖

是全世界 CPR 急救成功率最高的城市,

據稱高達 51%!就好比說很可能你去元祖星巴克朝聖,

買到限量紀念杯一下子太興奮心律不整倒地,

隨隨便便排你後面的阿伯、或是一頭咖啡色捲髮的櫃妹,

都可以幫你來個心臟按摩,

利用店裡面的去顫器幫你電擊。

 

你說美國人就是熱情阿!

或許吧,但主要人家有法律保護。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

,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

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

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

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

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

 

『德國有法例規定「無視提供協助的責任」是違法的,

在必要情況下,公民有義務提供急救,

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

(以上資訊來自維基百科)

 

國情不同,民情不同,保障不同,下場不同。

我當然很會 CPR ,請你注意我是心臟外科專科醫師,

不論胸部按壓還是直接開胸捏心臟我都在行,

但是,我深信專業要留給需要的人,

還有很多真正懂得感激回饋、

真正值得我努力診治的病人等著我貢獻所學,這就是我的結論。

 

結語

好啦,回到題目,

有一天你坐捷運看到有人昏迷,

你怎麼做?

我這麼做:第一,通知站務人員報警;

第二,趕快繼續搭你的車,不要圍觀。

不管你救不救,反正我是不救的。

我認為,如果更多人肯不矯情說真話,

民眾漸漸能感同身受,

醫德無限上綱的情形就會慢慢減少。

--

等等,你還沒請教法律專家意見ㄟ!

不必了,不是我不尊重法學專家,

我很尊重他們的絕對專業,

只是... 台灣民情與法官,你懂的,

素昧平生的人為了他們你去打官司,值得嗎?

 

本文由 楊智鈞醫師 授權轉載,原文 於此 

原文受著作權保護,請勿侵權。

(責任編輯:CMoney編輯/ㄆ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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