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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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的李先生,用 20 萬元
買斷了 56 歲母親接下來的 3 年時間
這 3 年,母親負責照顧自己
剛出生的孩子,成為一名全職奶奶
不過,這 20 萬元不是給母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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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給自己的弟弟的。用這些錢
主要是為了解決他和弟弟兩家的矛盾
今年,李先生和弟弟的孩子相繼出生
由於兩家夫妻都是雙職工
都無法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
只能請求母親幫忙。然而
母親只有一個,分身乏術
為此,家中常常上演「倆兒搶母」的戲碼
最終大兒子李先生強勢拍板:
「我出 20 萬,媽媽歸我!」
小兒子一家雖有怨言,也不敢多說
如今小兒子的妻子辭職在家帶娃
還有比李先生家更誇張的
因為帶孫的事鬧上了法庭
2015 年初,廣西陸川縣 56 歲的
楊金美將兒子和前兒媳告上了
法庭,向他們索要「帶孫費」
老人稱兒子媳婦一回家就玩手機
雖然他們沒有在經濟上啃老
但在履行撫養子女的責任方面
存在「家務啃老」行為
而兒媳則認為,老人帶孫是約定俗成的事
如果自己支付了「帶孫費」
就是把親情利益化了,太沒人情味了
在傳統觀念裡,許多長輩甘願
為家庭無私奉獻,但新一代爺爺
奶奶似乎更傾向於認為
「老人帶娃並非本分,而是情分。」
網上有不少帶孫自嘲歌,顯示
50 後、 60 後的現狀:辛辛苦苦幾十年
退休就成炊事員;平時照顧「小皇帝」
周末迎接「返鄉團」
「我寧可出錢請保姆
也不願一直帶孫子!」
這是一位老人的真心話
陳大姐的孫子出生後,兒子兒媳希望
陳大姐能幫忙照顧。無奈自己退休後
身體一直不好,和丈夫商量後
她決定每月出一萬元
讓小夫妻倆自己解決照顧孩子的問題
浙江杭天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秀琳表示
對於「帶孫費」這個問題
目前我國的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
上面廣西的案例,當地法院判決承擔的
依據是《民法總則》的第 121 條:
「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
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
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朱秀琳認為,如果原告訴請要求
被告承擔該費用,應當得到支持
但是對於該費用的具體表述
主張的金額如何計算,有沒有具體的標準
還應當通過相關立法來明確
「老年人懂得突破所謂的『約定俗成』
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那司法機關判決也應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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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文章
關於「帶孫費」這個問題
兩位婆婆展開了討論
各自有各自的觀點
沒想到說著說著,就吵起來了…
「帶孫子索要『帶孫費』
從來沒聽說過,太荒唐了
看管著孫子孫女,天經地義
享受天倫之樂,多大的福氣啊!
怎麼還能夠索要費用?
我倒覺得每月給一些看護費
其實這個錢不在多少
這是子女對父母的感恩和感謝」
「問自己的兒子兒媳婦要錢
這樣是不是太不通人情了
甚至也點不道德了」
「你這話說重了!我每天起早貪黑
帶孩子,拿點辛苦費也是應該的
他們年輕人要花錢的地方多
我們不要給他們太多壓力
一家人,還計較什麼錢呀!
這對兒子媳婦一回家就玩手機
孩子都不管,老人累都累死了!
但是這個婆婆也不該鬧上法庭
家醜外揚不說,家庭關係也變差了
到時候鄰居們在背後指指點點的
以後怎麼過日子?
這是給不懂事的孩子一點教育
我們辛辛苦苦幾十年
退休後也想過過清閒日子
你不要老想著自己,現在年輕人
工作忙壓力大,我們年輕時
同時養兩三個孩子都不是難事
但是不一樣了,幫幫他們也是應該的
帶孩子還是年輕人自己帶好
我們老一代的教育方法他們不一定看得慣
到時候還會被他們說
你說這不是吃力不討好嗎?
我們的孩子以前不都是爺爺奶奶
帶大的嗎?怎麼現在就不行了呢?
時代不同了,現在的孩子想法多又挑剔
自己不動手,還要指指點點
他們也就是嘴上說說
心裡還是感激你的
現在放開二胎了,他們又要上班
又要管兩個孩子,確實是忙不過來
我身邊很多朋友,都是帶完了兒子帶孫子
甚至有的帶大了孫子還要帶重孫子
一輩子的時間都花在了帶孩子身上
兒孫自有兒孫福,我們應該適當放手、退出
誒,看來我倆觀念不同,說不到一起去」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那麼,你願意幫忙帶孫輩嗎?
向孩子索要「帶孫費」你怎麼看?
經濟啃老、家務啃老,你遇到過嗎?
(首圖擷取自:fun01)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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