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賈伯斯看不起,還遭蘋果音樂系統 iTunes 大打臉...貝佐斯吸收失敗經驗,帶領亞馬遜主宰「電子書」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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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8 14:41
  • 更新:2021-08-23 11:48

貝佐斯

 

【我們想讓你知道】

賈伯斯曾經對於亞馬遜嗤之以鼻,並在音樂方面的競爭上贏過貝佐斯,這讓熱愛音樂的貝佐斯在音樂方面吃了大鱉,卻也因為被蘋果遠遠超車,讓貝佐斯更堅持成為電子書龍頭,最後打造出亞馬遜帝國,甚至將市場拓展到外太空市場。

 

文 / 布萊德.史東

 

賈伯斯的:亞馬遜不過是一間零售商

賈伯斯在蘋果掌舵之時,經常將許多離開蘋果的人視為叛徒,說他們背信忘義。皮亞森蒂尼向賈伯斯告別,說他要去一家新創公司發展時,賈伯斯一樣覺得不可置信,認為這傢伙必然腦筋有問題,才會離開偉大的蘋果,賈伯斯嗤之以鼻地說,那家新創公司不過是一家零售商。然而,皮亞森蒂尼在離職後,還是跟賈伯斯關係親密,或許是因為皮亞森蒂尼在離職前,給蘋果半年的時間找人接替他掌管歐洲的業務。後來,賈伯斯若是想打聽亞馬遜的事,就會和皮亞森蒂尼連絡。

 

蘋果與亞馬遜的初次合作

但在 2003 年初,皮亞森蒂尼主動寫了封電子郵件給賈伯斯,說亞馬遜有個提議希望蘋果能考慮一下。於是,皮亞森蒂尼帶著羅斯曼和數位媒體小組的主管席亞格(H. B. Siegel)前往蘋果在庫珀蒂諾的總部。亞馬遜的主管們沒想到賈伯斯會親自出面歡迎他們。那天,雙方談了好幾個小時。

雙方對於數位音樂有著不同的看法,蘋果想要成立 iTunes 希望用戶能在個人電腦上收藏樂曲,那時蘋果的 iTunes 商店還未成立。由於蘋果打算讓個人電腦的使用者,能夠用 iTunes 軟體在個人電腦上編輯和播放自己收藏的樂曲,或傳送到 iPod 聆聽,賈伯斯希望個人電腦的使用者都能安裝 iTunes 程式,於是心想或許可以與亞馬遜合作,請他們在寄出顧客購買的音樂 CD 時附上一片 iTunes 程式光碟。

亞馬遜則是希望雙方合開音樂商店,讓 iPod 使用者能從亞馬遜網站購買到數位音樂檔案。皮亞森蒂尼和同行的同事則有不同的構想:他們希望蘋果能與亞馬遜合開一家音樂商店,讓 iPod 使用者能從亞馬遜購買數位音樂檔案。

儘管談了許久,雙方還是沒有合作。賈伯斯站起來,在會議室的白板上描繪他的願景,蘋果將可以直接從 iTunes 出售專輯和單曲。亞馬遜方面反駁說,網路音樂商城當然可行,而不能靠像 iTunes 這種必須經常利用電腦進行更新的軟體。然而賈伯斯想要提供的是相容性高、容易上手的使用者經驗,可從音樂商店延伸到可攜式的媒體播放器,而且操作簡單,任何人只要一入手就知道怎麼使用。

羅斯曼說:「顯然,賈伯斯對 iTunes 商店的概念很清楚。他讓我們知道為什麼這必須是硬體、軟體從頭到尾整合的經驗。」賈伯斯信心滿滿地預測,蘋果的音樂商店一開張就能打敗亞馬遜的音樂 CD 銷售業務。

 

iTunes 正式上線銷售額大幅超越亞馬遜

賈伯斯說得沒錯。 2003 年 4 月,蘋果 iTunes 音樂商店正式上線,不到幾年,銷售額已大幅超越亞馬遜、百思買和沃爾瑪,登上美國音樂零售的龍頭地位。有了這樣令人蒙羞的教訓之後,貝佐斯說,亞馬遜的投資人要從公司林林總總的數位專案中看到銷售成果,必須拿到「顯微鏡下才看得到了」。

亞馬遜的電子書商店卻是生意慘澹,讓顧客利用微軟和 Adobe 的專用格式販售可下載的電子書,在個人電腦上閱讀,只是電子書商店藏在網站的一角,生意慘澹。其實,亞馬遜的書籍專頁大都已有「線上試閱」和「內文檢索」的功能,可當成電子書來讀,但他們推出這樣的功能,目的在給顧客更好的購物體驗,增加實體書的銷售額。早在和新媒體公司談判之初,貝佐斯已經想到,過渡到數位媒體是必然的趨勢。

對那時的亞馬遜來說,當務之急是解決履行中心的問題,以及改善亞馬遜的電腦基礎設備。但眼看 iTunes 遙遙領先亞馬遜開始思考新的策略。在接下來的幾年,蘋果的音樂銷售業務一枝獨秀(加上網路盜版猖獗),像淘兒音樂城(Tower Records)和維珍唱片城(Virgin Megastores)這樣的實體唱片行都倒光了。

一開始,貝佐斯對 iTunes 商店嗤之以鼻,認為一首曲子賣 0.99 美元根本無利可圖,蘋果只是想藉此推升 iPod 的銷售量。這話沒錯,但是 iPod 人手一機之後,蘋果就可利用 iTunes 來切入其他媒體,例如影片。羅斯曼說:「我們討論了很久,想知道為什麼 iPod 在音樂方面的銷售可以締造史無前例的成功?」

亞馬遜的主管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思考種種數位音樂策略,甚至想到在亞馬遜賣出的 iPod 上預先下載好顧客先前曾在該網站購買的 CD。由於唱片公司不同意讓亞馬遜為顧客下載,但這些音樂策略卻是屢屢失敗,於是亞馬遜決定推出類似狂想曲網站(Rhapsody)的月付型數位音樂服務,讓客戶可從龐大的目錄無限下載。

2005 年,亞馬遜準備推出這項服務。他們提供的音樂都使用微軟數位版權管理(DRM)工具 Janus(亦即一種防拷軟體)予以加密。後來,亞馬遜研發團隊有人認為,這種防拷方式有缺陷,因而反對這麼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以 Janus 程式加密的音樂無法在 iPod 上播放,而很多亞馬遜的顧客都是 iPod 的愛用者。貝佐斯只好同意放棄重來。

 

貝佐斯不愛音樂,賈伯斯卻是沒音樂會死!

數位音樂業務的落後,可能是因為貝佐斯不愛音樂 。值此同時,蘋果已在數位媒體的競技遙遙領先,並拉大與對手的差距。 2007 年,亞馬遜終於推出 MP3 商店,很多曲子沒有 DRM 防拷,因此可自由複製。但是,蘋果很快也和唱片公司取得相同的協議,就音樂業務而言,亞馬遜依然只能在後頭苦追。

貝佐斯的同事和朋友常認為,亞馬遜在數位音樂業務的落後,可歸因於貝佐斯對任何音樂都不感興趣。貝佐斯在中學時期,曾強迫自己用電話按鍵上的字母背下邁阿密地方電台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和同學聊天時假裝對歌手或當時流行的樂曲很熟。亞馬遜的人記得,他們在 911 恐怖攻擊發生那天,從明尼亞波利斯的塔吉特,開車回西岸的路上,貝佐斯從一家便利商店的貨架上狂掃了一堆 CD,似乎只要是音樂,就沒有差別似的。

反之賈伯斯,沒有音樂就活不下去。他是巴布狄倫、披頭四的頭號粉絲,還曾跟瓊拜雅(Joan Baez)約會。賈伯斯個人對音樂的熱愛導引了蘋果的策略。如果貝佐斯對音樂有一樣的熱情,亞馬遜在音樂業務的發展可能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貝佐斯熱愛閱讀,他不只熱愛書他不斷從書中汲取養分,而且有系統地咀嚼細節。布蘭德還記得貝佐斯拿他寫的《建築是如何學習的》(How Buildings Learn )一書給他看的時候,發現貝佐斯在那本 1995 年印行的書頁上寫滿密密麻麻的筆記,不由得吃了一驚。貝佐斯看書就是這麼仔細。2004 年,蘋果已成為數位音樂產業的主宰,也引發亞馬遜深切的反省。

如果數位化是必然的趨勢,鑑於蘋果在這方面的成功,亞馬遜再不思變革,很快就會面臨岌岌可危的窘境。亞馬遜的董事杜爾說:「看到 iPod 對亞馬遜音樂業務的衝擊,我們真的嚇死了。我們擔心蘋果或其他公司會想出什麼新的點子,直接進攻我們的核心業務,也就是書籍。」

 

決定要成為「電子書龍頭」

美盛資金管理公司的密勒和貝佐斯碰面時,常討論到數位媒體。密勒說:「貝佐斯沒想到 iPod 顛覆唱片業的速度會那麼快。這樣的進展讓他感到措手不及,也決心要早一點推出 Kindle 。他了解走向數位化是必然的,但沒想到他的 CD 業務竟會被這樣痛宰。」貝佐斯最後得到一個結論:亞馬遜要在新數位時代立足,就得像蘋果主宰音樂市場那樣,成為電子書的銷售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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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貝佐斯傳:從電商之王到物聯網中樞,亞馬遜成功的關鍵(暢銷改版)》,作者: Brad Stone、出版社:天下文化
( 圖:shutterstock / 責任編輯:ch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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