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錯,這樣「懲罰」 才有意義...只用「4 顆糖」就能啟發孩子 讓他主動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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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1 16:33
  • 更新:2018-07-17 15:01

孩子犯錯,這樣「懲罰」 才有意義...只用「4 顆糖」就能啟發孩子 讓他主動承認錯誤!

(圖/shutterstock)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但大多做父母的都喜歡孩子聽話,

不犯錯誤,常常用「做一個聽話的好孩子」來要求,

如果孩子太不「聽話」,

家長則習慣用懲罰的方式對待孩子。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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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懲罰孩子?

是家長實施教育時,不可迴避的問題。

稍重的懲罰還可能導致極端行為,

由此看來,沒有懲罰不行,懲罰方式不合適更不行。

 

懲罰是一種警示行為,

是行為主義心理學中的一種強化手段,

伴隨懲罰的是緊張、壓力、害怕、恐懼…

 

 

家長懲罰孩子,

目的是要約束孩子不良行為,

但又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個性和心理健康,

這是很難掌握。

 

家長這樣做的前提是:

大人永遠是對的,孩子必須服從家長。

家長這樣做的信念是:

打是嚴,罵是愛,不打不罵要變壞;

棍棒底下出孝子;懲罰你,是為了你好…

 

 

 

懲罰需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懲罰之前先警告

先對孩子警告一兩次會讓孩子警惕。

要言出必行,假如警告後再犯錯,

就需要實行懲罰的諾言,否則,

就成為嚇唬孩子的遊戲了,

這樣次數一多,

孩子也知道對這樣的「警告」不必較真,

從而失去了真正的意義。

 

懲罰要及時

同時,懲罰要及時,

說「等爸爸回家後,就有你瞧的!」,

等爸爸回來真對孩子懲罰時,

也許孩子早忘了懲罰的原因了。

 

懲罰時,要尊重孩子的自尊

最好不在公開場合懲罰孩子,

也不宜用惡毒的語言指責、謾罵孩子,

對事不對人,讓孩子知道,

為什麼受懲罰,

被懲罰是因為做了違背基本規範和原則的事,

讓孩子明白,違規就可能受罰,

這是社會的「遊戲規則」,

受到懲罰,並不等於父母就不愛你了。

 

 

 

家長懲罰方式不當

孩子體會不到 父母的愛

懲罰針對的是你不良行為,

而不是對你個人的全盤否定。

如果家長懲罰方式不當,

孩子不能體會到父母的愛,

就很難理解父母懲罰的善意,

當孩子把懲罰理解為一種惡意時,

就會在心底產生牴觸和反抗,

懲罰也就失去了積極意義。

 

如果不懲罰 也能達到效果

也可以考慮 不懲罰

一般說來,要孩子體會到父母懲罰這種

「含蓄而深沉的愛」,

需要時間,有的要到自己成為父母時,

甚至在自己父母去世後。

 

懲罰的目的是警示行為後果。

不是為懲罰而懲罰,

而是為孩子更健康地成長。

有時候,如果不懲罰也能達到效果,

也可以考慮不懲罰。

 

 

4顆糖啟發孩子

的一段故事...

陶行知先生在擔任小學校長時,

看到一位學生用泥塊砸其他同學,就制止了他,

並要他放學後到辦公室去。

放學後陶先生來到辦公室時,

那位同學早已等在那裡。

 

先生沒有批評他,反而掏出一顆糖給他,

說:「你按時到,我遲到了,獎給你」。

學生驚疑地接過糖。

 

接著,先生又掏出一顆糖,

說:「我制止你用泥塊打人,

你立即住手,我應該獎勵你」,

學生更疑惑了。

 

先生又掏出第三顆糖,

說:「根據我的了解,你用泥塊砸那些男生,

是因為他們欺負女生。

這說明你有正義感,這顆糖也獎給你。」

這時,學生激動地說:「校長,我錯了,

我砸的不是壞人,是自己的同學……」

 

陶先生笑了,又掏出第四顆糖:

「這顆糖獎給你,是因為你認識了自己的錯誤。

好啦,我的糖給完了,我們的談話也結束了。」

陶先生的這種「懲罰」,一定會讓孩子永遠難忘!

 

 

 

懲罰也不要翻舊帳,

要就事論事

選擇合適的懲罰方式,

讓其產生正性效果,顯得重要。

懲罰孩子時,家長宜採取一致的言行和態度。

尤其是爺爺奶奶和爸爸媽媽之間要達成一致。

 

懲罰也不要翻舊帳,要就事論事,

不要將以前的錯誤疊加在一起。

懲罰後可以適當安撫,

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是真心愛他的,

只是不喜歡他的不良行為,

如果孩子能改過,需要立即讚美,

讓他感受到父母之愛,懲罰才有意義和效果。

家長情緒失控時,不要懲罰孩子。

 

家長要注意自己的情緒

別讓孩子 自尊受損

切忌在盛怒之下打孩子,

這只會讓怒氣如火上加油,

結果,使孩子自尊受損,

造成孩子身心傷害!

也難以達到想要的效果,

甚至適得其反。

 

在家庭的傳統教育中,孩子總處在被懲罰一方,

因為孩子是天生「受教育者」,

而父母是天然的「施教者」。

這個觀念顯然有問題,因為父母也可能犯錯誤,

合理的原則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父母如果也能 懲罰一下自己

對孩子會產生「示範」作用

很多時候,父母如果也能懲罰一下自己,

會對孩子有不可估量的「示範」作用。

阿萊希歐博士的做法,就值得借鑑,

在他家的牆上,掛著一個用木頭做成的小屋子,

屋子旁邊掛著六隻木頭做成的小狗,

每隻小狗身上分別寫著家庭成員名字。

 

不管誰違反規定,誰的小狗就會關進小屋受懲罰,

爸爸媽媽也不例外。

如果自己認識到錯誤,

就可以把代表自己的小狗從小屋中挪出來。

 

受懲罰 不重要

重要的是 改正錯誤

懲罰不是讓孩子感覺到難堪和自卑,

而是對行為和過失負責。

誰都會犯錯誤,但不是誰都會改正錯誤。

受懲罰不重要,重要的是改正錯誤。

讓孩子懂得,

承認錯誤並不是一件丟人的事,

這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課。

 

美國有一諺語:「一個不會說對不起的人,

就不是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承認錯誤,才能改正錯誤,

承認錯誤,更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把「懲罰」變為一種

積極有意義的行為

從心理學中客體關係理論來看,

人兒時與父母的關係和體驗,

是性格維持發展的營養。

心理發展的關鍵在於:是否能夠得到他需要的「愛」。

大多心理問題,從深層來看,

主要是出於愛的匱乏,及後續反應的結果。

 

總之,

把懲罰的行為變為一種積極的,有意義的行為,

而不是消極的、被動的,

救火式的行為。

沒經歷過懲罰的人,是很難找到的,

不能正確對待懲罰的人,也是身心不健全的。

 

我認為,用積極強化的手段來改變行為更有力,

當積極方法無效時,才考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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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懲罰,也要有「懲罰的藝術」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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