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揭密】為何古代都要在「午時斬首」!?原因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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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9 14:59
  • 更新:2018-07-17 15:01

【歷史揭密】為何古代都要在「午時斬首」!?原因太可怕了…

(圖/shutterstock)

 

為何古代人,都要在午時斬首!?

你有沒有發現,為什麼電視劇、古裝劇

斬首時刻都只在「正中午時」呢?

是真有其事,還是只是剛好而已?

接下來要為你揭曉

午時斬首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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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時」對古人的特別意涵是...?

〝午時〞一般約合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

午時三刻是將近正午十二點,太陽掛在天空中央,

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

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

 

例子:《水滸傳》第四十回

小時候看《水滸傳》,覺得最精彩、最激動人心的情節,

就是〝劫法場〞:

〝梁山泊好漢劫法場白龍廟英雄小聚義〞裡,

宋江、戴宗被押到法場,報導一聲:午時三刻!

監斬官便道:‘斬訖報來!’〞

正在此時,梁山好漢一齊發作,

〝十字路口茶坊樓上一個虎形黑大漢,

脫得赤條條的,兩隻手握兩把板斧,

大吼一聲,卻似半天起個霹靂,從半空中跳將下來〞。

 

其他的古典小說裡

也常常會有〝午時三刻〞行刑的情節。

比如《古今小說》第三十八卷〝任孝子烈性為神〞,

講任珪被判凌遲處死,押赴刑場,〝只等午時三刻〞。

結果任珪居然在刑場上端然坐化。

 

 

那麼,是不是古代法律規定

在〝午時三刻〞行刑的呢?

並非如此。

比如唐宋時的法律規定,每年從立春到秋分,

以及正月、五月、九月,

大祭祀日、大齋戒日,二十四節氣日,

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殺日

(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

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

都不得執行死刑。

而且還規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況下

也不得執行死刑。

 

 

為何古代都要在午時斬首!?

有人計算後認為,按如此規定唐朝一年裡

能夠執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

在唐代的法律明規

在行刑的時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

只能在未時到申時這段時間內

(大約合今下午一時到五時之間)行刑。

並不是〝午時三刻〞。

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規定了

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

對於行刑的時刻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相反也有黃昏行刑的。

 

 

清人筆記《夢廠雜着》裡

記載了梅州的一樁奇案。

當地一個強姦殺人犯蔡阿三被判死刑。

死刑執行令到達時,恰好知州公出,

州里只有一個管治安和監獄的小官,無法監斬。

吏目找來當地駐軍的軍官商量,說:

〝文武一體,我為什麼不能監斬?

如果按制度請鄰州的知州來監斬,

至少要三天,會延誤期限。〞

 

吏目就拆了封,下令提取死囚。

兩人商議停當已是下午,

拖拖拉拉到行刑時已近黃昏,

來到城外刑場,天下起雨來,天色更暗。

那挑來臨時充當劊子手的營兵從來沒有殺過人,

行刑前一杯連一杯地灌酒壯膽,

持刀上場人已大醉,聽到一聲〝斬〞,

揮刀一砍,見死囚倒地就報〝斬訖〞。

 

吏目和游擊都躲得遠遠的,

不敢上前驗看,派一個千總(軍官)驗看。

那千總上前馬馬虎虎瞄了一眼,就說:

〝身首分離一丈多遠,還活得成嗎?〞

於是草草收場。可第二天收屍,卻找不到屍首。

游擊和吏目驚惶失措,在刑場附近懸賞搜尋,

總算在一個茅坑邊上找到了蔡阿三。

 

原來昨晚那一刀砍在了肩膀上,

他半夜醒來掙扎逃走,無奈傷重走不遠。

吏目叫來劊子手再補幾刀,才算完事。

這事被上司發覺後,兩廣總督親自審訊,

定劊子手和千總是〝得賄賣放〞,判絞立決;

吏目決囚漫不經心,處絞監候;

知州和游擊都為玩忽職守,判充軍。

 

既然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明清小說裡〝午時三刻〞行刑的說法

就應該只是當時官府的慣例,

或者是說書人、寫書人的普遍看法。

 

 

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這

〝午時三刻〞究竟有什麼奧妙?

中國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

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

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

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

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

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

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

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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