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18歲,高中情侶可自主結婚!80%家長憂心 小孩養小孩亂象…6觀念教孩子獨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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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7 16:02
  • 更新:2020-08-28 13:55

民法成年

 

文 /  Ann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今年8月行政院會通過民法修正草案

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

預計民國112年開始實施。

 

然而,隨著社會風氣改變,

現今媽寶數量已多到見怪不怪,

曾聽過成年男子出車禍找媽媽頂罪

男女結婚丈夫卻還和媽媽同床

已經40歲卻還需要70歲母親接送上班的資深媽寶…

多數20歲出頭的成年人其實都還在讀書,

隨著考研究所的風氣越來越盛行,

青年真正步入社會的平均年齡向上提升。

既然社會對年輕人晚獨立有了相當共識,

為什麼會出現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的聲浪呢?

 

本文將告訴你:

  • 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政府的官方說法
  • 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社會大眾的看法

  • 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小孩遲早都要自立!

  • 孩子的自立,需要社會的幫忙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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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民法成年年齡,

政府的官方說法

一、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理由

民法成年

除了上述三點以外,

由於現今民法成年年齡為91年前(民國18年)所訂立,

已和現實社會情況大相逕庭,

整體人民成熟度、

教育程度及相關運作也已不同於往昔。

 

二、調降結婚年齡理由

民法成年

1.落實性別平權及國際公約

以往訂婚年齡男生不得小於17歲、女生15歲,

男生結婚年齡則不得未滿18歲、女生16歲。

為保障兒童權益及男女平等,以符合國際公約

因此修法將男女最低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

結婚18歲,男女一致,落實婚姻性別平權。

 

2.維護青少年身心發展

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

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

因未成年人結婚生育對其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同時妨礙其學業、就業、能力發展與獨立性。

 

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

社會大眾的看法:

一、民調:

2015年法務部曾進行一項民調

調查民眾對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的看法,

投票結果顯示:

「贊成」占33.8%;「不贊成」占61.7%,

其中不贊成的理由以

「18歲判斷力不足,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為多。

BabyHome也於今年8月行政院公布消息後,

針對「18歲可自主決定結婚,不需經父母同意,

是否會擔心孩子因此為愛沖昏頭」進行調查

結果顯示:

有81%認為「會」,16%認為「不會」,

可見多數父母擔心孩子衝動一時,後悔一世。

父母的正反意見如下:

 

二、反對民法成年年齡修法:

1.18歲判斷力不足,容易衝動行事

有家長認為:

「20歲都不代表心智成熟了,更何況18歲。」

高中剛畢業的18歲青年多數生活在同溫層中,

社會歷練不足、尚未見過世面,

判斷能力令家長擔心。

 

2.18歲經濟尚未獨立

現下20歲後的青年多數都未達到經濟獨立,

而18歲青少年,在錢財方面更需依賴父母,

因此又潛藏了以下兩個擔憂:

(1)事故受害者求償無門

律師劉韋廷表示

「在18-20歲之間發生的事故,

父母無須再負連帶賠償責任,

可能對於受害人相對較容易求償無門。」

若青年無經濟能力,

可能導致事故受害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

 

(2)如何擔當起照顧一個家庭的責任

多數18歲青年恰從高中畢業,

若馬上投入職場,

也很難有優渥的薪水得以養家活口,

更何況是仍繼續讀大學的學生了。

 

3.法律允許青年18歲自主決定早婚,

恐會增加離婚率

綜合上述兩點,在婚姻層面可能造成的結果

就是青年悔婚、不堪負荷經濟壓力,

進而導致離婚頻次增加。

其實從現今未婚懷孕的小爸爸、小媽媽身上的困境,

可以看到社會所憂慮的部分,

聯合國人口基金認為:

「15歲以下少女的懷孕有不可彌補的後果。

這違反了少女的權益,

在性健康及生殖健康上都有會危及生命的影響……

更會使貧窮循環持續的存在。」

青少年偷嚐禁果為愛允諾,

卻未考慮到自身現有的能力是否足以背負起承諾,

父母擔心法律給予孩子早婚權利,

孩子未來18歲就可以不顧父母反對執意結婚。

 

 

從上述意見可以看出

社會對18歲青年仍抱持著「不夠成熟」的主觀印象,

並對他們的行為負責能力感到懷疑。

然而,針對不夠成熟的問題,

臺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表示

「下修民法成年年齡,不只是法律或醫學問題,

更是社會制度如何協助青年成長的問題……

青年的成長,

以及『社會通念對於青年足夠成熟』的認知,

需要透過制度來鼓勵與培養,

進而讓青年足以成熟並為自己負責。」

 

三、贊成民法成年年齡修法

1.與國際接軌

認同應該要因應時代趨勢,

與世界上多數國家之成年年齡同步。

 

2.社會環境變遷

物質條件改善、現代教育普及、資訊快速流通,

現代青年學子較以往早熟,

智力發展也較早達到成年水平。

配合我國教育制度,

18歲恰好是高中與大學的交界,

正是適合做為獨立自主的分水嶺。

且公職考試規定

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擔任公務員,

這也間接透露出,

部分學生高中畢業後,不一定會繼續升學,

有可能直接投入職場、創業,

但按照原本的民法規定20歲成年,

就會造成職涯上的不便。

此外,像是申請學貸、租房、銀行開戶

這幾種大學生普遍會碰到的需求,

卻都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辦理。

 

3.權責不相符:

刑事及行政罰責任都規定18歲是完全責任年齡,

與民法規範不同,立法委員賴品妤認為

「要說未滿20歲心智尚未成熟,

因此不適合修改《民法》成年年齡,

這在相關法律的邏輯是有很大的矛盾。」

 

4.孩子本該自負行為責任

不管民法成年下修幾歲,

孩子都要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下修只是讓孩子及早擁有參與的權利與承擔責任。

但同時,教育及文化也應為此做調整與變化,

讓孩子了解權利義務的重要。

 

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

小孩遲早都要自立!

民法上的成年,終究是法律上的一個數字,

有的人到了30歲仍未經濟獨立,

有的人卻在20歲出頭已達成財富自由。

因此影響孩子是否真的成為具有行為責任的成人,

最關鍵的因素仍是社會風氣與家庭教育。

什麼是好的教養?

這個問題的答案眾說紛紜,

筆者認為好的家庭教育,

不是為孩子遮風擋雨、給孩子最好的物質,

而僅僅是教懂孩子怎麼「生活」,

如何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做主,

使孩子不會成為讀到大學,

卻還需要家長打掃宿舍、

出面和老師抗議報告太難的大寶寶。

因此,以下筆者想要和大家討論

媽寶的養成因素以及如何避免養出媽寶孩。

 

延伸閱讀:劉墉:「媽寶老公才是寶!」

都什麼年代,你還相信 孝順媽媽 的男人們比較疼老婆? 婚結下去,欲哭無淚…

 

 

一、媽寶養成因素

1.割/除草機父母(lawnmower parents)

這是直升機家長的進化版,

當父母無法無時無刻陪伴在孩子身邊了,

父母便趕在孩子遇到狀況前,

第一時間替孩子在前頭剷除任何麻煩。

呂秋遠律師表示:

「要培養自己的孩子成為媽寶,

就是不斷的介入他的人生。」

看到孩子受點委屈,家長就急著幫忙、找人咎責,

自然會養出凡事問家長的「乖」孩子

這樣的孩子失去了解決問題的能力,

同時也較容易用逃避的方式面對問題。

 

2.把子女成就當成父母的成敗指標

知名評論家范疇指出

東方父母「把子女當成父母成就的指標,

把學歷當成子女成就的指標。」

因此父母強加期望在孩子身上,

甚至把孩子當作自己的「資產」,

對孩子的每件事都要插手…

 

二、避免養出媽寶的6個觀念

1. 不要做孩子的秘書

王意中心理師表示

「應該放手給孩子做事,讓他事度承擔後果。

才能訓練獨立,

打破『反正爸媽會幫忙做』的心態。」

 

2.孩子受委屈不要為他強出頭

呂秋遠律師建議:

「孩子在外受委屈,我們要做的不是為他出頭,

而是協助他分析問題出在哪裡就好。

畢竟你聽到的都只是一面之詞,

他的委屈,說不定引起別人更大的委屈。

你得協助他突破盲腸,其他的就交給他自己解決。」

 

3.培養孩子的好奇心,讓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

鼓勵孩子去尋找興趣、

找到他願意真心花時間培養的專長。

 

 

4.信任孩子,給他選擇權

承接前一個方法,在安全、合理的範圍內,

家長不要一味否定孩子的選擇。

家長的肯定,對孩子的信心養成是重要關鍵。

 

5.不要懲罰失敗

李開復認為

「可以懲罰懶惰、依賴、逃避、

不負責任等不良行爲,但是不要懲罰失敗,

失敗是讓人進步的學習過程,

懲罰失敗可能會挫傷孩子創造的動力,

要鼓勵孩子在失敗中成長、堅強。」

 

延伸閱讀:「孩子 人生很長,選錯一條路沒關係」

媽媽想告訴你:最厲害的人 不會每次成功 但會勇於面對失敗!

 

6.孩子不是拿來炫耀的獎盃

孩子成績第一、考上明星學校,

父母雖然可以和孩子一起分享榮耀,

但這些獎項始終是屬於孩子的人生里程碑,

而不是父母自己的,

公司老闆不會因為你家孩子很優秀因此讓你升職,

因此與其花時間為了和親戚朋友炫耀孩子,

不如做些能真正充實自己的事。

 

延伸閱讀:台灣教育造就多少「生活白癡」?

簡單一題就讓眾人啞口無言,別懷疑,你可能也不會

 

 

孩子的自立,需要社會的幫忙

給孩子魚吃,不如教會他釣魚

國外學者蘭西(David Lancy)指出:

「『媽寶』是當代青年的一種病態,

是人類社會的流行病之一。

這種『病』,是由於父母太過擔心孩子,

孩子卻沒有機會為自己擔心,

以致情緒與心理發展不完全。」

教育孩子,不是為他撐起永久的保護傘,

而是教會他自己撐起傘。

青年因為社會歷練不足、經驗缺乏,

在日常生活中確實會遇到故種人生難題,

然而民法成年年齡調降,

並非國家不給予青年保護,

而是要喚醒社會對青年的重視,

並協助青年在成年後確實能夠自立,

改善現今亞洲家庭教育被貼上媽寶標籤的社會風氣。

民法成年年齡調不調降,

你都要教會孩子獨立生存的能力,

並且透過適當的教育幫助孩子學習負責任,

將來,不論18歲還是20歲,

他都會是自立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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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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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內圖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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