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作者:森透匡
怎麼做才能看破謊言?
一個人說謊時會因別人提出的問題,
表現出「說謊的跡象」。
說謊的跡象包括「說話方式」與「肢體語言」,
無論表現出其中之一或同時顯示兩者,
只要察覺跡象,代表對方說謊的可能性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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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以「違反選罷法」的買票事件為例,
介紹回答問題時顯現出的說謊跡象。
從「說話方式」
看出說謊的跡象
無法回答問題
不直接回答問題,顧左右而言他。
舉例來說,偵辦現金買票案件時,
當我問嫌疑人:「你在哪裡收錢?」
對方卻回答:「那天我在家睡一整天,
沒有人來我家。」
說一些與問題無關的話題,
就是最好的例子。
對方完全沒有回答到問題時,
就代表有可能在說謊。
重複別人問的問題
不回答問題,
而是直接重複對方提出的問題。
舉例來說,當我問:「你在哪裡收錢?」
對方卻回答:「你是問我在哪裡收錢嗎?」
像鸚鵡一樣重複同樣的問題。
聽不懂簡單的問題
對於無須思考就能回答的問題,
表現出「聽不懂問題」的態度。
例如:我問:「你在哪裡收錢?」
對方回答:「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要我進一步說明問題的重點。
是否收錢這種事,
理當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問題才對。
惱羞成怒
犯罪者與行為可疑之人一定會惱羞成怒,
一個人說謊時很清楚自己說的話不可信,
因此會以生氣的方式使對方信服。
舉例來說,當我問:「你在哪裡收錢?」
對方立刻暴怒的回答:
「我為什麼要回答你的問題,不要太過分!」
質疑提問的順序和方法
面對警察盤查約談時,
有些嫌疑人會刻意質疑
警察提問的順序與辦案方法,
說出:「在這裡盤查合法嗎?」
或「你沒有權利搜索我家。」
這樣的話來,想將矛頭轉向警察。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當我問:
「你在哪裡收錢?」嫌犯會說:
「你這次的偵訊是違法的,
夜間偵訊違反人權,這不符合法定程序。」
不堅決否認
對於應該否認的問題表現出模糊態度。
基本上每個人都有良心,
對於自己做的事情很難表現堅決否認的態度。
例如,回答:「你在哪裡收錢?」
這個問題時,不堅決否認自己沒拿錢,
反而以「我和那個人是舊識,
他有來過我家,但我不記得有收錢」
這類說詞敷衍了事。
過度辯駁
回答:「你在哪裡收錢?」
這個問題時說太多,過度為自己辯駁。
例如:「我沒收錢。那天我一早就去公司上班,
還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家人也都出去了,
所以白天沒人在家。就算有人來家裡,
我們也不知道。再說,他根本沒理由拿錢到我家。」
四兩撥千金
例如:警察問:「你在哪裡收錢?」
回答:「這件事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
「我沒理由接受警察約談」,
以四兩撥千金的態度迴避問題。
抬出神明或有
社會公信力的人為自己背書
最常見的說法就是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沒做這件事」,
或「已故的前任社長最熟悉我的為人」,
利用神明信仰或已故的人、
名人強調自己的清白。
以事實說服對方
說出別人無法反駁的事實,
例如:「我的工作實力有目共睹」、
「我再過不久就可以退休,
為什麼要做這種讓我領不到退休金的事?」
由於這類說法相當具有說服力,
很容易讓人相信,一定要特別注意。
從「肢體語言」
看出說謊的跡象
沒有反應、反應很慢
因為不知如何回答,
所以對別人的提問會沒有反應或反應速度很慢。
肩膀左搖右晃
在記者會這類公開發言的場合最常見到這種情形,
仔細觀察就會發現說謊者的肩膀會左搖右晃。
沒有任何手勢與動作
以前說話習慣比手畫腳的人,
現在回答問題時卻站得直挺挺,
毫無任何手勢與動作。
或者會將手放在口袋裡,
雙手交握在腹部前方或放在背後。
用手摸臉
當別人問問題時,
立刻將手放在下巴或摸摸鼻子。
一個人說謊時,理智上會認為
「這是不該說的話,必須封住自己的嘴巴。」
但若真的封住自己的嘴巴就無法說話了,
因此會用摸下巴、摸鼻子等動作掩飾過去。
整理自己的服裝儀容
例如:「整理領帶」、
「撫平裙子上的皺褶」、
「整理書桌上的文具」、
「拿下眼鏡再戴上」等動作。
一個人說謊時內心十分混亂,
因此容易做出整理服裝儀容的動作。
活動身體的支點
支點就是物體與身體、
身體與身體接觸的點,
說謊者通常會活動身體的支點。
假設說謊者坐在椅子上,
回答別人問題時,
很容易前後滑動鞋子,摩擦地板,
或左右滑動放在扶手的手肘。
本文摘自《破謊力》
出版社:今周刊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 / P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