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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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擷取自 freepik )
行政院通過以房養老政策,預計 2012 年實施,
只要 65 歲以上單身無子女、
有房地產的近貧老人,
可以把房子抵押給政府,
由政府按月給付固定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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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最近有許多保險業務員就利用
「以房養老」概念,
鼓勵保戶拿房子向銀行貸款
購買還本儲蓄險,這樣既有房子住,
手上又有錢可以用。
房子貸款需要支付利息
事實上,用房子貸款需要支付利息。
假設貸款 500 萬元、年利率 3%、
貸款 20 年,每年連本帶利要還 33 萬 2760 元,
20 年下來總共要還 665 萬 5200 元。
如果用 500 萬元的房貸購買某家保險公司
所推的一張年年還本儲蓄險,
每年還本保險金額 5%,
想要每年領 36 萬元當做生活費,
投保金額應為 720 萬元。
保單舉例
以 30 歲男性、繳費 20 年期計算,
每年應繳保費 165 萬 7440 元。
從銀行借來的 500 萬元,
只夠付前 3 年的保費,
第 4 年開始繳不出保費,想要解約,
恐怕只能拿回1∼2 成的總繳保費。
就算有能力繼續繳,
每年保險還本金 36 萬元
扣掉房貸 33 萬 2760 元,
等於只剩下 2 萬 72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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