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人口老化,全球皆面臨
退休基金破產問題
最近,年金改革成為熱門話題。
其實不只台灣,
全世界許多國家都面臨著人口老化、貧富不均、
高福利支出,與退休基金面臨破產風險等問題。
很多時候會在媒體上看到龐大的「潛藏負債」、
以及「某年 XX 基金即將破產」等消息,無不怵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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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不見得立即破產
但高齡化威脅依然存在
然而平心而論,若僅採用一般商業保險的方法,
去精算公部門退休基金的操作,並不盡然客觀。
再者,「潛藏負債」、「XX 年破產」
背後其實某方面的意義是在於:
假定在某個時間點,具備資格的人士「同時」、
「一次請領」所有津貼,基金帳戶必須立即支出的金額,
那自然是筆很可觀的數字,
對照當下的戶頭餘額,理當做出會破產的結論。
但這樣「同時、一次請領」的狀況,
現實上除非遇到重大擠兌等事件,發生機率並不高。
但回過頭來,即使不見得會「立即破產」,
台灣和世界許多國家,
仍然都面臨著人口高齡化和年金風險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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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組成「年輕」的泰國
2020年也將進入「超高齡社會」
以目前擁有近 7 千萬人口,
過去媒體常稱人口組成「年輕」的泰國為例,
其實預計到了 2020 年,老年人口撫養比例(old dependency ratio)
將超過 20%(註一)屆時泰國人晚年生活保障、
醫療照護等資源都會面臨考驗。
但有趣的是,泰國政府很早就開始
對年金相關議題,發展出不同政策。
以下簡單介紹幾個
泰國主要的年金制度:
老齡年金
(Old Age Pension System)
早在 1980 年代就開始發展出的政策,
旨在保障全體國民 60 歲之後的基本生活,
1990 後逐漸完整涵蓋所有公私部門。
基本概念是:
每個月受雇者與雇用單位各強制提撥薪資的 3%,
政府在另外提撥 1% 存入基金帳戶,
必須至少繳滿 15 年,且年過 55 歲後方可一次領出。
Old Age Pension(OAP)雖給付的金額並不高
(視繳費級距與年線,可按月請領 8,000-20,000 泰銖不等)(註二),
在物價不高、生活便利的泰國,國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是無虞的。
然而,根據民間投顧精算的結果,
隨著人口老化,請領人數增加,現行 OAP 制度若無任何變化,
將在 2026 年開始出現虧損,最快在 2049 年,基金會完全耗盡。
如同世界各國政府,泰國也成立年金改革委員會,
計畫提高提撥率,以及延緩可請領年齡,希望能夠延緩破產危機。
公共服務年金方案
(Public Service Schemes)
主要針對公部門工作者(含國營企業),
且屬於「無須個人提撥」,完全由政府支出的福利措施
(然而從 1997 年開始,由於財政負擔,部分的地方政府
與國營企業開始向受雇者,按月徵收固定的小額費用)。
但從中央層級到地方政府,甚至不同屬性的工作適用的方案也不一樣。
(例如:約聘,short-term contract, permanent contract...),
但一般來說,各種方案主要是讓工作滿 25 年,
或至少 10 年且滿 50 歲的員工,可以一次領到一筆費用,
數量不多,比較像是專門給予公務員的「津貼」。
中央政府養老基金
(Government Pension Fund, GPF)
隸屬中央層級的公務員,
源於 1997 年的政府年金法案(Government Pension Fund Act),
屬於按月提撥的保障制度。
然 1997 年以前入職的公務員可以選擇留在舊制,
亦即完全由政府繳納,無需就自己薪資提撥的方案,
但當然,退休後能夠獲得的福利會相對較少。
1997 年後入職的公務員,則全數強制加入 GPF,
目前涵蓋約 117 萬人(僅限中央層級公僕)。
新制的方案要求僱員提撥 3% 的月薪,
政府另外負擔 2% 存入基金帳戶,
加上利息累積至該員工年滿 60 歲,可以一次請領。
國民年金
(National Pension Fund, NPF)
泰國最新的年金制度,希望涵蓋過去所有年金制度,
將全體工作者納入保障(但不含 informal sector 的工作者)。
該制度將依據個人所得與繳費級距,
強制僱員與雇主各提撥薪資的 3%,存入個人年金帳戶。
在加入年金的第六年,提撥率將升為 4%,
第十一年再增加到 6%,往後維持不變。
所有繳納的費用都可申報為免稅額度,
而整筆基金政府將委由專業基金公司操盤。
照現行整體薪資與人口結構,
若能如預期獲得每年 7-10% 報酬率,年金方能永續經營
(相較於過去政府操盤的基金帳戶,平均增值不到 4%)。
新國民年金制度不僅更為彈性,
也更能保障泰國人退休後的生活。
平均而言,若以 60 歲退休來看,
所能夠一次性領到的額度比起上述任一種方案都來得高,
且依據目前的政策,新國民年金可與其他「自願性」參加
的年金方案同時使用,增加退休後的生活保障。
整體來說,泰國在年金制度的政策,
確實在亞洲地區屬於較完善的國家,
並也在很早就開始針對年金破產議題進行討論。(註三)
此外,一般泰國受薪階級
也多半有在私人公司購買儲蓄型保險的習慣,
平均每年繳納 3-5 萬泰銖,不僅保障就醫,交通意外等費用支出,
待約滿 20 年後,便可以開始按月請領津貼。
問一個在政府部門上班的泰國朋友,
會擔心政府的年金破產嗎?
對方笑笑回答,自己本身就有按時做理財規劃,
倒沒那麼仰賴政府的幫助,
況且,無論哪種年金制度,退休後你能領到的錢,
最多也僅保證你衣食無缺罷了,
「想過一個有品質的晚年,那還是得靠自己才是。」
也是,自己的退休生活,本來就應該要自己負責。
註一:此處老年撫養比的計算為泰國 60 歲以上人口除以 15-59 歲人口再乘以100
註二:1 泰銖約 0.9 新台幣。
註三:參考 Niwat Kanjanaphoomin (2004).Pension Fund, Provident Fund and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Thailand.Hitotsubashi Collaboration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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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 CMoney編輯/ Mur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