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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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現在在美國,請問我已經
有保台灣旅平險的個人責任險
那麼租汽車時,
是否就不需要在地再保一次?
有一個保戶問了這樣的問題。
其實買保險最怕的就是
買了不賠。
為什麼不賠?
因為從頭到尾都買錯保險
來看一下個人賠償責任險的條款
個人賠償責任險的除外責任中,有一條是
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管理動力車輛、
飛機、輕航機、飛行船、船舶、
軍用艦艇、 水上設施或槍械。(見下圖)
(各家條款均有差異,此為富邦產物旅遊不便綜合保險條款)
個人責任險,都將
「使用汽車造成別人的損失」
列為除外
也就是不管買了多高的責任險,
開車撞到別人都是無法賠的
所以若因此以為個人責任險是什麼都賠,
真的發生事情時,可是會欲哭無淚!
本文由 保戶當自強-我的保險我做主(Migo) 授權;原文 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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