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保險 ≠ 保障!】這「5 件事」千萬別做,否則保險公司會向你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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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0 19:26
  • 更新:2018-07-17 09:32

【小心保險 ≠ 保障!】這「5 件事」千萬別做,否則保險公司會向你求償!

(圖/shutterstock)

(翻攝自保險e聊站)

 

汽機車強制險

主要是用來保障

「車外第三人以及乘客」

一方面替被保人提供給他人基本保障,

另一方面,也保護被保人,

透過強制險可負擔一些賠償金,

然而在某些狀況下,

保險公司賠完對方後,

被保人仍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追償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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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被保人」追償

當事故是因為被保人所造成,

雖然保險公司仍要給付強制險理賠金,

但在此之後可以行使請求權,

向被保人追償(註1):

 

1. 飲酒或其他類似物後 駕駛車輛,

其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規定

(吐氣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或

血液中濃度達 0.03 %者)(註2)。

 

2. 有吸食毒品等相似的管制藥品。

 

3. 故意行為。

 

4. 犯罪行為或逃避拘捕。

 

5.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21 條或 21 條-1。例如無照駕駛

 

追償的金額以給付金額為限,

不過要注意的是,

通常是依「肇事責任比例」追償。(註3)

  

例如:

阿華「酒駕」撞到小明

肇責比例阿華為 80 %,小明為 20 %,

而小明因車禍致殘,共花費 100 萬,

保險公司賠了 100 萬之後,

因為阿華酒駕和肇責比例,

所以保險公司可向阿華追償 80 萬元。

 

小編提醒,

強制險理賠是採所謂的「無過失責任」,

即便受傷的小明其肇事責任是 100 %,

阿華的強制險仍會理賠 100 萬給小明!

而保險公司會因為有無上述五件事,

而決定是否向阿華求償喔!

 

※ 延伸閱讀

★ 愛車被撞,別吵得大小聲!保險先幫對方賠給你! 

★ 汽機車強制險,保障報給你知! 

★ 車禍肇事逃逸找不到人?還好有特別補償基金 

★ 酒駕是有可能不理賠的! 

★ 醉不上路!汽車酒駕強制加費 

 

註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2:「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及處理細則」,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註3:「財政部保險司九十二年十月十六日

台保司七字第○九二○七一一○二三號函、

金管會保險局 95年 1月 24日保局四字

第 09502004630號函」,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註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3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文由 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 於此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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