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在台灣,4 天的連假剛結束。
在歐洲,不久之前的復活節長假,
西班牙人也早早計劃好他們的假期。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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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的勞工法規定,
所有的人,不論資歷深淺,
一年都有至少 30 天的自主假期。
通常,7、8 月是休假期,尤其是 8 月,
很多西班牙商店、餐廳
都乾脆在 8 月關門 1 個月,
老闆、員工都去度假,所以,
很多非旅遊區的餐廳和米其林餐廳都關門,
千里來吃美食的老饕
如果沒有事先跟餐廳聯絡,可能會吃閉門羹。
至於大公司,則採輪休制度,
只要同一單位的同事們大家協調好,
假期沒有撞在一起,都可以自由排列組合,
所以,有人選擇復活節休假一星期、
7 月休假兩星期、聖誕節休假一星期,
有人選擇 7 月休假一星期、
8 月休假一星期、聖誕節休假兩星期,
有人選擇復活節休假一星期、
8 月休假三星期…
不過,什麼時候休假也是依照行業而定,
暑假是旅遊大旺季,
旅遊區的餐廳和商店會在冬天、
旅遊淡季時休假,但是,
普通餐廳和商店會在夏天休假,
尤其是商店,
因為聖誕假期是買禮物、辦年貨的旺季,
商店不能在冬天關門、店員不能休假,
所以,
他們只能選夏天 7、8 月的時候關門休假。
講到休假,有些不習慣休假的台灣人會說,
西班牙就是因為大家懶惰愛休假
才有國債問題。
事實上,歐洲國家不分經濟好壞,
從德國、英國、荷蘭、丹麥、瑞典到西班牙、
義大利,勞工不論資歷深淺,
一年最少有一個月的休假,因為他們相信:
休假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有休假才有消費;
才能和家人、親戚在一起
盡興地享受家庭生活;
因為,歐洲人是為了生活而工作,
不是為了工作而生活。
跟其他歐洲國家比起來,
西班牙的休假不算太長。
西班牙勞工法規定,
勞工一年一個月的自主休假,
也包括週末假日:
例如 7 月排了一整個月長假,
當中的周末也必須計算進去。
所以以實際天數來說,
西班牙人一年有 22 天的自主長假。
但是,丹麥有 6 個星期的休假、
芬蘭有 35 天的休假、德國有 30 天的休假,
休假應該不是西班牙經濟蕭條的原因。
談到這裡,又會有人說,
丹麥、芬蘭、德國是先進國家,
可以休假,西班牙應該像台灣一樣,
好好打拼!
問題是:日本一年有 20 天的自主長假,
韓國和中國一年有 10 天的長假,
為什麼西班牙要像台灣一樣,
覺得休假休太多是一種罪惡?
「日本、韓國和中國的經濟成長高,
當然可以有休假,
西班牙應該像台灣一樣,好好打拼!」
可是,連厄瓜多、哥倫比亞
一年都有 14 天的休假,
為什麼西班牙要像台灣一樣,
覺得休假休太多是一種罪惡?
有些人可能還會繼續說:
「厄瓜多、哥倫比亞就是因為有休假,
所以才是落後國家,不會進步,
西班牙應該像台灣一樣,好好打拼!」
說白一點,根據傳統的勤勞概念,
落後國家是因為人民休假而成為落後國家,
先進國家的人可以休假,
但是有西班牙人太懶散休假的前車之鑑,
經濟有可能會因為勞工休假而衰退,
所以,為了避免經濟衰退或是成為落後國家,
勞工沒有權利休假!
甚至,過勞死很值得敬佩與同情,
一天工作 8 個小時叫做欠缺工作態度,
休假叫做偷懶...
也因此,依照勤勞的台灣人的眼光,
歐洲人很懶惰,西班牙人非常懶惰,
他們一天只工作 8 小時,
不常加班,他們周休二日,
他們 1 年有一個月的給薪休假,
他們的商店七八點
(西班牙到八點半、九點)就關門,
他們竟沒有把工作場地當家,
沒有把家當旅館,沒有爆肝,沒有過勞,
甚至連生意應該最好的星期天都沒開門,
店員一天只工作 8 小時,
星期天還不用上班 ....,
歐洲勞工真是懶得過分!
問題是, 一個國家的經濟力
跟工作時數和休假沒有關係,
西班牙的國債問題是因為政府亂花錢、
貪官污吏、和容忍貪官污吏的西班牙人
造成的,不然,
為什麼丹麥、德國、奧地利、
荷蘭、法國、瑞士...
有這麼多的休假,國家還繼續進步?
其實,適當的休假制度,
本來就是勞工應有的權益。
講到「勞工」,
我以前在台灣的感覺是,
只有工廠的工人才叫「勞工」,
辦公室裡的秘書不是「勞工」,
醫院的醫師不是「勞工」,
建設公司的設計師不是「勞工」,
學校的老師也不是「勞工」。
來到西班牙才發現,
只要不是僱主,就是勞工。
也就是說,只要是領薪水的人都是勞工,
辦公室裡的程式工程師是勞工、
醫院的醫師是勞工、公車司機是勞工、
工廠的工人是勞工、餐廳的服務生是勞工…,
所以,西班牙的五一勞動節
遊行是全民參與的,不分行業,
大家都是勞工,而他們的「懶惰」,
是勞工們大家一起爭取來的!
在 wikipedia 裡,英文的「Labour law」
是長篇大論的從工業革命開始談起,
西班牙文的「Derecho laboral」更長,
也是從工業革命開始談起,
中文的「勞工法」
只有輕描淡寫的短短幾行字,我忍不住想,
是否是因為講中文的人不太重視勞工權益,
勞工法沒什麼好談的?
在工業革命之後,開始有勞工跟僱主的關係,
開始有僱主剝削壓榨勞工,
開始有工作意外,開始有職業病,
開始有童工...
或許,這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東方社會裡,
「僱主要勞工死,勞工不得不死」
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在歐洲,
勞工長期受到的剝削,僱主長期的壓榨,
會讓人思考,會讓勞工憤怒,
勞工開始自發性的抗議、罷工、
佔據工廠、組成工會,
因此,各國政府漸漸地在 19 世紀
開始立法保障勞工的權益,
訂定最低工資、八小時工作制、
重視職業安全、工作平等。
所以,當歐洲的勞工發現他們的權益受損時,
他們會想到一百多年前的祖先
和他們曾受到的剝削壓榨,
所以,歐洲人會上街頭抗議,會罷工。
沒錯,罷工是一件很惱人的事,
地鐵罷工就沒有公共交通,
飛機罷工就無法出差,
垃圾工人罷工就滿街臭味,
但是,大家知道,今天地鐵司機罷工,
我們支持他們,明天我們的行業罷工,
地鐵司機就會支持我們,
每個行業的罷工都會影響到其他人,
但是,如果其他人支持正在罷工的行業,
罷工的勞工就有爭取權益的籌碼。
改天我們自己做的行業要罷工,
其他行業的人也會支持我們,
所以,當大家遇到罷工時,
絕對不會抱怨,而會默默承受。
對歐洲人來說,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勞工團結起來爭取勞工的權益。
所以,對歐洲人來說,勞工法非常重要。
當我在西班牙大學讀商學院時,
勞工法是二年級必修的課程,
雖然是商學院,
我們讀的是未經刪減的勞工法,
跟法律系讀的勞工法內容一樣,
用同樣的教材,連考試題目都相近,
因為,勞工法對每個人都很重要,
對勞工很重要,對僱主也很重要,
對管理者更重要。
也就是這樣,每年的五一勞動節,
都會有五一勞動節遊行,
事實上,我很感激那些上街頭的人,
因為他們,我們可以「懶惰」,
因為他們,
休假成為勞工不用感到羞愧、不用感到自責,
光明正大的權益!
台灣低薪,不會是因為工時那麼簡單...
其實適當的休息,工作效果才用更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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