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shutterstock)
作者:The Little Big Things 最重要的小事
這個協會比較少人知道,
就連我們也是透過採訪張媽媽
才更進一步認識協會的運作及相關職務內容。
被害人在法律中是相對弱勢的一群,
因此被害人保護協會就是提供
「因他人犯罪行為而被害的人及其家屬們幫助」
的一個組織,從三個層面──
法律、經濟、心理給予協助。
這是份助人的工作,
卻也相當的辛苦,
因為需要幫助的人們往往正處於某個難關之中,
而他們所要做的就是陪伴著
被害人跟家屬們走過這一段艱辛的路程。
工作者的一天 為了服務而動、而準備
基本上,由於人員編制不足,
使得這份工作格外忙碌,
且因面對的是個案們,
不太能夠等到發現自己不會時再去學習,
平時就必須不斷的充實自己。
首先,關於個案來源的蒐集──
儘管這個協會成立已久,
但不是很廣為人知,
會主動打電話來求助的依舊是少數;
因此「主動出擊」是相當重要的,
他們會透過媒體等相關資源
去關注一些重大事件,
再想辦法蒐集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資料,
例如:可以透過詢問檢察官及警察獲得。
其次,個案服務方面,
會透過初步的面談去了解
被害人及其家屬現在的需要,
再針對這些需要去提供協助。
這部分相當需要相關的專業──
社工、法律、犯罪預防、心理諮商,
也需要結合許多相關資源─
律師、社會慈善單位……等等;
然而,張媽媽認為其中最重要的是
「要懂得法律程序」,
不然無法實質的幫助到個案,
因為個案會找上門來就表示一定是一個案件,
不會是單純的經濟或者心理問題;
其實不需要懂到六法全書,
只要事先了解一些比較常見的案件,
如:殺人、傷害、性侵、家暴等,
或者是拋棄繼承事件等的程序。
既然服務的是「人」,
那麼相應的也會有所謂「後續追蹤」的工作,
去關心之前處理的案件最近進展到如何了,
或者聯絡志工要去訪視被害人或其家屬;
也會舉辦一些活動連結、
關懷被害人及其家屬,
像是小團體、春節關懷活動、
母親節活動……等等,
來參加的都是被害人的家屬,
透過與彼此的談話獲得支持,
互相幫助,讓他們走過來。
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是「志工訓練」,
協會目前的志工數量很多,
所以協會還必須辦理許多活動來訓練志工們,
以增加他們的專業能力,
這樣才可以確保服務的品質。
另外,單位的募款以及行政工作
也都要著手進行,
行政工作方面如作帳,
儘管款項十分複雜,
也沒有相關專業人員辦理,
但還是必須藉由自己的力量算得一清二楚。
甘苦談
付出,以意想不到的形式也回饋給了自己
這份工作的初衷
是為了幫助更多受難的人,
可以做得很深入也可以很膚淺,
雖然初次接觸的時候,
種種的挫折感並沒有停歇過,
但是當自己努力完成時,
的確會獲得很大的成就感。
張媽媽回憶,
有個個案是兒子遭受他人殺害,
他選擇幫個案做了「修復式司法」──
加害人與被害人或其家屬對話,
透過對話理解兩邊想法;
後來加害人真心懺悔,
個案也真的放下了、原諒加害人。
這件事情讓張媽媽更加明白
這份工作的意義與價值,
因為正向的理念真的會吸引更多人,
而且,有時候真的可以
讓一個人的人生改變、變得更好。
由於這份工作也是「服務業」的一種,
因此難免會遇到一些比較不理性的場面,
被害人及其家屬
可能會覺得這些幫助都是理所當然的,
也甚至有人覺得協會是「來亂的」;
遇到這種家屬,一定會覺得很難過,
但是最終還是會放下。
做這份工作不但可以幫助到別人,
更可以幫助自己,
張媽媽認為要做這份工作的人需要具備
「喜歡接觸人的特質」、「服務熱忱」、
「社工、法律、犯罪預防、心理諮商相關專業」,
興趣、特質與工作的結合是相當重要的,
因為那可以幫助自己持續下去,
這也是為什麼她就算已經做這份工作十六年了,
還可以樂此不疲的原因。
後記
沒有「會不會」,只有「願不願」
其實,張媽媽之前所從事的工作
是家庭教育中心的諮商輔導老師,
婚後就成為一名家庭主婦,
但因為小孩漸漸長大了,
所以才有機會去找份工作來充實生活。
當時適逢地檢署正在招聘
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執行秘書,
於是給了自己一個挑戰去嘗試。
一開始接觸這份工作的時候
真的遇到相當大的障礙,
好比法律部分的相關問題,
只好藉由自己努力去補足這些知識;
另外,由於丈夫恰巧是法官,
所以讀到不懂的部分就會詢問他;
每一張狀紙都陪被害人或其家屬們去問、去寫,
學習到後來一些狀紙都已經會寫了。
張媽媽對於這份工作的熱愛,
由此可以看出,
她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以及熱忱
陪伴在被害人及其家屬們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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