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少了「這 1 項」特質,直接輸一半... 簡單,許多人卻總是忽略「它」!

E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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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09 18:59
  • 更新:2018-07-17 09:31

原來少了「這 1 項」特質,直接輸一半... 簡單,許多人卻總是忽略「它」!

(圖/shutterstock)

 

 

為個人能力加上 1 個「超標準」

就是培養「魅力」

設計師香奈兒有句話,點出了這個「超標準」:

20歲時,你要漂亮(gorgeous)

40歲時,你要有魅力(charming)

40歲以後,你要令人無法抗拒(irresistible)

這不只對女人說,也對男人說,

這不只説外表,也在説內在。

漂亮是天生的,魅力很抽象,

培養這些特質都很難。

要怎麼兼具夢想、改變、創新、專注,

還要有「魅力」呢?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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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成功的人,有錢、有名、有人緣、有社會貢獻,

你打從心裡敬佩他,但你不想跟他吃晚飯。

為什麼?

因為他少了個性、風格、味道、趣味。

換句話說,他少了「魅力」 ...

 

魅力元素:有風格(品味)

風格,是有特色、有品味、有層次的美感

別說外表不重要,也別假設外表好的人都「敗絮其中」。

外表沒有絕對性,但有重要性。

有魅力的外表不靠時髦,而靠風格。

香奈兒自己都說:「時尚 (Fashion) 褪色,風格 (Style) 永存。」

 

 

風格的第 1 個層次是外表

2008年,歐巴馬 (當時 47 歲)和麥肯(當時 72 歲)競選。

歐的年輕,對於吸引年輕人選票,已是優勢。

競選期間,他在夏威夷度假,狗仔拍到他的上空照。

大家發現這位年輕、聰明、口才好的候選人竟然身材也好,當然加分。

 

就任後,他以有型的穿著,

在 2009 年 6 月被英國《每日電訊報》讀者選為全世界最會穿衣服的男人,

打敗布萊德彼特和喬治克隆尼。

至於他高挑的太太蜜雪兒穿吳季剛的衣服,

既時髦又優雅,也為白宮的形象加分。

 

 

風格的第 2 層次,表現在品味

是你對物質的選擇

2010 年,當上首相的卡麥隆訪白宮。

歐送給卡美國普普藝術家 Ed Ruscha 的畫。

普普藝術(Pop Art)是 1950 年代興起的藝術風潮,

將廣告、新聞等元素改造成藝術作品,

安迪•沃荷(Andy Warhol)是代表人物。

卡麥隆則回送英國塗鴉畫家 Ben Eine 的作品。

Ben Eine 擅長把英文字母做多彩多姿地處理,

年紀才 40 出頭,跟歐和卡同一時代。

 

 

品味,未必要跟藝術或音樂有關,

甚至不一定要高雅,

只要有個性、風格、

味道、趣味,都是品味!

 

 

「魅力」,有很大的療癒效果,

它比「能力」困難,

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學習「能力」,

卻忽略了「魅力」。

從增加「品味」開始替自己加分,

由內而外的變得更好吧!

一起增加魅力吧 ~

 

 

本文參考自:《A+到A咖》

作者: 王文華  出版社:天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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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生活, 用戒不掉的 咖啡癮 敲出文字. 喜歡用文字傳遞「正能量」 人生經歷絕對比旅遊書還要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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