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女王劉真 22日
因嚴重主動脈瓣狹窄手術失敗過世,
對於有跟劉真一樣心臟病問題的人,
並非不能買醫療險等保險,
或者買了保險後鐵被拒賠,
只要了解保險的相關規定,
一樣可以藉由保險,
把數百萬元的醫療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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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北榮民總醫院發布的聲明,
劉真是因為嚴重主動脈瓣狹窄,
在今年 2月 7日到北榮接受傳統主動脈瓣膜置換手術。
手術後因為心臟功能恢復不良,
先後置放葉克膜及右冠狀動脈支架,
後續因心臟功能遲未恢復,
於 2月 13日裝置心室輔助器。
2月下旬及 3月初,
劉真先後發生腦部栓塞與出血,
造成腦壓上升進行開顱減壓手術。
術後雖一度有起色,仍因為腦壓過高,
藥石罔效,於 3月 22日晚上 10時 22分不幸辭世。
主動脈瓣狹窄是一種常見且嚴重的心臟疾病。
概括來說,
當一個人的心臟瓣膜無法發揮功能時,
血液就無法順利從心臟排出,
或排出去的血液會發生逆流的現象,
進而加重心臟的負荷。
醫生在診斷時,
主要是確認心跳有無產生雜音,
只要有心雜音出現,
未來就有可能變成心臟病,
或其實已經罹患心臟病。
而產生心雜音的心臟病,
最常見的就是主動脈瓣狹窄,
輕微的問題則可能是二尖瓣脫垂。
儘管心雜音不是疾病本身,
但如果保戶曾經過醫生判定有心雜音的情形,
投保時都要事先告知保險公司。
此時,
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投保民眾進行胸部 X光、
靜態心電圖等進一步檢查,
以確認是否患有心臟疾病。
檢查後,
如果只是單純的功能性心雜音問題,
包括壽險、醫療險等險種
都可以用標準費率買保險;
即便診斷出來是狀況較輕微的二尖瓣脫垂,
此時也有機會直接以標準費率承保;
但如果是主動脈瓣狹窄等
其他心臟疾病引起的心雜音,
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加費,或拒絕投保。
一旦被拒保,
就要經過手術後觀察一年等一段時間後再送件,
若無其他合併症,恢復良好,
最理想的狀況是用標準費率順利承保,
部分嚴重一點的人也有機會用加費承保。
當然,
如果術後有合併症或心房、
心室擴大等問題,
仍有可能維持拒保的結果。
不過,有類似問題的準保戶,
也不用太悲觀。
保險法規定,
若在投保前被保險人沒有疾病的症狀,
也沒有發病的事實,
包括要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公司,
理論上都不知道,
保險契約自然可以成立。
換言之,
除非保險公司事後能舉證
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就已知患有疾病,
不然契約成就時,就要依條款理賠。
換言之,
如果是投保之後一段時間才確診,
即使是先天性的心臟病患者,
只要不是隱匿病情、未誠實告知。
因為買保單時,
沒有人知道保戶會有這種疾病問題,
等待期也沒有狀況出現,
當然就可順利核保。
之後,因病就醫時,
原則上保險公司也要照保險契約理賠。
儘管每個心臟病患的狀況皆不同,
每家保險公司的核保實務也不盡相同,
必須依個案而定,但人都有生老病死,
醫療險一定用得到,
趁著年輕健康時,
買好、買滿,就可有備無患,
之後即使發生嚴重病況,
也能取得完整的保障。
首圖來源/劉真、辛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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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 CMoney 編輯 / B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