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
時機歹歹,現在工作越難覓,更有許多人因為疫情的關係,而被「辭職」。而公司首先開刀的對象,往往是職場經驗豐富的資深員工。這些員工說老,但年齡還未屆退休,說年輕,似乎也無法與甫畢業的新鮮人比…突然被「資遣」的他們,該怎麼應對接下來的生活? 以下,分享勞工必知6大權益,該拿的錢真的別跟老闆客氣!
本文目錄:
文 / 余佳璋
資遣是指雇主依勞基法規定,與員工終止勞動契約,但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注意是否符合流程,勞工也應知道如何確保自身權益,雙方才能好聚好散,以免將來對簿公堂,分手又不愉快。
案例說明:資深員工被公司資遣無所適從
甲先生是一家機具製造廠的老闆,公司經營 25 年雖略具規模但需要轉型,加上自己想要退休養老,決定和另一家較大的公司合併,並調整組織結構和產能,於是依照議約條件,著手規劃資遣部分員工。老員工 A 先生和會計室資深的 B、C 女士被列入此次資遣員工名單,收到通知時 3 人都感到訝異又憤怒。甲先生派主管告知 A 先生是因為無法勝任工作,新的自動化產線環境可能難以配合;另又向 B 與 C 女士說明,公司整併後將縮減財會人員編制,請 2 人準備下個月起辦理業務交接。3 位員工年紀已長,遭到資遣恐怕難以維持生活與家庭,又不清楚是否該檢舉老闆違法,打算尋求協助。
公司企業或工廠可能因為營運狀況改變,或者各種意外不可抗力,無法繼續維持而必須資遣員工,但也可能基於管理及效能考量,辭退無法勝任者。在當前勞權意識與勞動法規對勞工諸多保障情況下,資方必須更審慎處理資遣,以免發生不愉快的結果。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蔡宜靜認為,案例中 A 先生的狀況,比較容易衍生資遣爭議,而 B 與 C 女士的情形則要看甲先生處理公司合併過程,是否有善盡安置義務。
雇主資遣員工 應合法與符合程序
蔡宜靜強調,雇主如果要以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理由資遣 A 先生,實務上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雇主已用盡一切方法都無法改善,不得已採用資遣做為最後手段。例如雇主針對考核不佳的員工實施輔導、教育訓練,或是一併為懲戒、調職處分,均無法達到效果,才可以資遣。至於案例中的甲先生以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1 及第 4 款業務性質變更,資遣 B 與 C 女士,實務上認為舉凡業務項目、產品或技術、組織民營化、經營決策、預算編列、經營事業之技術、方式、手段有變更,致全部或部分業務、組織發生結構性或實質性改變,都屬於這些範圍。
蔡宜靜指出,雇主應注意的是,曾有判決認定雇主應善盡安置義務,換言之,案例中的甲先生是否有協助員工以調職或其他方式,設法留用員工,將成為合法與否的判斷參考。蔡宜靜建議雇主,如果真有必要發動資遣,應掌握「合法」及「符合程序」2 大原則。合法的定義如前所述,在程序上則須留意以下 2 點:
預告期:
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規定,雇主應依勞工年資,事先跟勞工預告,如未依規定預告而終止勞動契約,應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
資遣通報:
依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應於員工離職 10 日前,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如未辦理資遣通報,依法可處 3 萬元∼ 15 萬元罰鍰。
員工被公司資遣 須盤點 6 項權益
相對地,勞工也要知道如何確保自身權益,在資遣合法的前提下,進一步確認可以請求的事項有哪些。蔡宜靜提醒勞工盤點以下 6 件事:
資遣費: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核算雇主應給付的資遣費,勞退新制最高以發給 6 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特休未休工資:
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的特別休假,於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加班補休未休畢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之 1 規定,勞工可選擇補休,資遣契約到期時,如果還有沒休完的補休時數,就要還原為當時加班的各個不同時段,各自計算不同的加班費發給。
尚未發給或計算的獎金:
在職期間尚未發給的獎金、紅利等,勞工是否可以請求,則須視是否有事先與雇主約定上述項目的給付方式。
離職證明書:
勞工務必請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才可按月領取投保薪資 6 成的失業給付,另勞工應留意證明書上,雇主不可加註對勞工不利的文字,以免影響找到下個工作的機會。
離職前每 7 日有 2 日的謀職假:
依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第 2 項,縱使是資遣,員工依然可依法要求謀職假。
趁早開始理財,早日財富自由:
- 斤斤計較省小錢,只會讓你的生活品質變差... 省錢的 3 大原則:學會正確「浪費」才能累積財富!
- 成為有錢人的第一步:整理錢包!「存錢達人」都用這 3 種收納法,你做到幾個?
- 小資族的存錢法則:薪水「6 比例分配法」... 比有錢更有價值的是 懂得怎麼 管好錢!
- 存 100 萬,一點都不難!只要「2 張表 2 步驟」,月入三萬也該試試
- 這 10 個壞習慣,每年讓你損失好幾萬!(先從戒飲料,一年可多存 1 萬 8)
本文由 Money 錢 147 期 授權轉載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 / 責任編輯:BELL)